1992年1月12日下午3時30分,福建省莆田縣忠門鎮東仙村漁民林阿榮等4人,駕一艘漁船在烏丘島西南方約300米海面作業時,突遭臺灣烏丘駐軍炮擊,林阿榮被彈片擊成重傷。事發後,該漁船駛向烏丘島為林尋求醫治,臺駐軍再次以機槍射擊進行威脅。後因大陸漁民呼喊有人受傷,臺駐軍方停止射擊。大陸漁船靠岸後,臺方派人用擔架將林抬上岸,並令船上其他漁民在島岸附近海面等候。但是,林被搶救不足20分鐘即死亡。
案發後,海協根據福建有關方面和漁民的強烈要求,致函臺灣海基會,表示林阿榮之死係臺軍方炮擊所致,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臺灣有關方面應查懲肇事者,並賠償莆田漁民的損失。在大陸方面的強烈要求下,1月14日,臺海基會人員到烏丘島處理林的善後事宜,賠償一萬元臺幣,林的遺體在當地火化。15日下午,林的骨灰交由與其同船的其他三名大陸漁民帶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