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2 08: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灣統計部門2011年當地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去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90.8萬元(新台幣,下同)、消費支出72.9萬元;其中,所得最低的20%家庭、約159萬戶可支配所得只有29.6萬元,消費支出為32.57萬元,呈現財務透支。
臺灣“主計總處”統計顯示,2011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90.8萬,比2010年增加2.1%。若將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分成五組,最高與最低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分別為182.7萬及29.6萬元,差距6.17倍,貧富差距比2010年的6.19倍略減0.02倍。
若納入消費支出觀察,2011年每戶平均消費支出72.9萬元,比2010年增3.8%,消費支出成長大於可支配所得成長,影響所及去年平均每戶儲蓄17.9萬元,比2010年減4.3%。值得注意的是,最低所得家庭的消費支出約32.57萬,還比可支配所得高出2.9萬元,呈現透支狀態。
“主計總處”表示,因社經環境改變,年輕人自組家庭,最低所得家庭中有近半數戶長為65歲以上老人,因退休沒有收入,靠退休金或儲蓄生活,有固定消費支出,由家庭設備普及率來看,未必貧窮,不宜全部解讀為入不敷出。
[責任編輯:郭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