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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2010-08-05 16:54 來源:國臺辦網站 字號:     轉發 打印

  一、名稱 

  浙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二、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組織、指導、管理、協調本省各地、各部門對臺工作;統籌協調和浙臺兩地文化、學術、體育、衛生、科技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涉臺教育、管理臺灣記者採訪事宜。

  三、內設機構 

  人事秘書處、聯絡處、經濟處、交流處、新聞處、調研處

  四、辦公地點與聯係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498號地勘大樓6樓

  郵政編碼:310007

  傳真電話:0571--87053891

  人事秘書處負責機關行政事務、人事管理等工作;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辦公室電話:0571--87055960)。

  聯絡處主要負責對臺聯絡和省內臺胞臺屬工作(辦公室電話:0571--87055042)。

  綜合處負責綜合文秘工作(辦公室電話:0571--87055030)。

  經濟處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省對臺經濟工作,做好對臺資企業的相關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受理臺資企業的經濟糾紛並進行協調處理;管理浙江省與臺灣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事宜。(辦公室電話:0571--87051056)。

  交流處負責管理浙江省和臺灣之間的科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領域的交流、合作事宜;協調處理浙臺兩地人員往來事務及衍生的問題。(辦公室電話:0571--87054029)。

  新聞處負責協調管理全省對臺新聞宣傳工作, 負責臺灣記者來浙採訪的審批、接待工作以及省內記者赴臺採訪、交流事宜(辦公室電話:0571--87055067)。

  調研處負責涉臺工作的調查研究,編輯發送有關對臺工作資料和信息(辦公室電話:0571--87053890)。

[責任編輯: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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