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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2010-08-05 17:04 來源:國臺辦網站 字號:     轉發 打印

    一、名稱

    江西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二、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省對臺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本省有關涉臺的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本省涉臺法律事務,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臺胞、臺商在江西的合法權益;指導和協調本省對臺經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指導全省與臺灣在金融、文化、學術科技、衛生、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歸口管理對臺新聞宣傳工作。

    三、內設機構

    秘書處、經濟處(臺商投訴協調處)、聯絡交流處、宣傳處(新聞處)

    四、辦公地點與聯係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陽明路243號
    郵政編碼:330006
    電話:0791-6802722
    傳真:0791-6812052

[責任編輯: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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