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8 16:37 來源:臺灣文獻叢刊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1、中區
清代臺灣(鹽務總管)所在地,舊稱(鹽館)。
2、東區
臺灣府城(南門)遺址,今位居大臺中市(東)側故稱東區。
3、西區
有大地主在此設立繳田租的公共事務館,舊稱(公館)。
4、南區
有平埔族老婦人不願搬走,仍居住在此地,漢人稱之為(番婆)莊
5、北區
早期漢人(邱厝)(賴厝)形成姓氏聚落,由於賴姓居多,故稱(賴厝廓)。
6、西屯區
昔日平埔族祭祖所在地,有一湖潭叫(馬龍潭)
7、南屯區
拓荒時期打造墾耕用具牛(犁)鋤(頭)的(店)鋪區,故稱(犁頭店),日據時期改稱南屯。
8、北屯區
原叫(三十張犁),因為臺灣的漢人計算田地,以每一張犁為計算標準,一個人在播種期間最多約可犁耕五甲地,因本區當年開墾了一百五十甲田地,一張犁為五甲地,因本區當年開墾了一百五十甲田地,一張犁為五甲地,所以舊稱(三十張犁),日據時期改稱(北屯)
臺中市昔稱大墩街或東大墩,因今中山公園北邊小丘稱。日據後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三月重新調整行政區域,分全臺為三縣一廳,改原臺灣民政支部為臺中縣,為“臺中”一詞的嚆矢。因臺中縣署置於本市,故大墩街隨之改稱“臺中街”,民國九年,本市屬於臺中州,州治設于“臺中市”,臺中為市名,由是開始。蓋臺中之命名,由來于居臺灣中部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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