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出臺,民眾呼聲有望體現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新修訂的《環保法》貫徹了中央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納了各方面共識,是現階段最有力度的《環保法》。潘岳指出,新修訂的《環保法》具有3個突出特點:一是對現實的針對性。二是對未來的前瞻性。三是權利義務的均衡性。這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體現了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創新的新方向。
新環保法出臺後,環保不力,官員下課;按日計罰,屢罰屢犯是否一去不復返;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監管者也要被監督等等被公眾所關注的立法,逐步在民眾的呼聲中得以體現。而這一切所釋放的信號是,法制社會的立法正在向著正確的聽取民意的方向上發展。就在12月11日,兩家知名民營企業也力邀眾多國內頂尖專家學者,共謀綠色環保之路,為政府分憂。
上海專業交流 聚焦綠色環保
綠色環保的理念由來已久,可多數企業為了儘量避免曾經的投資遭到浪費,仍然沿用一些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産工藝,如生産染料還原物時,使用鐵粉還原工藝。甘肅中科藥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龍盛聯合主辦的“上海2014催化加氫技術應用交流會”就對諸如此類問題進行了探討,特別是針對於2013年至今逐步在遭受工業園區污染的西部地區,種種付之媒體的報道就是東部污染正逐步轉向西部的一個問題縮影。此次上海專業的“化工對話”不僅從政策層面,技術層面,執行層面都做了針對性的分析和諫言,收穫頗豐,甘肅中科藥源在會後的媒體專訪中,也談到了綠色環保的重要性,提到希望2015年儘快組織第二次高峰論壇,並邀約更多的催化加氫研究單位、催化劑生産企業和面臨淘汰(鐵粉工藝、硫化鹼工藝)還原裝置的中、小企業參加,使三方單位相互了解、溝通,促使研究成果迅速轉化,促使污染裝置的關停和淘汰工作儘快完成。
12月初,中國化工報記者曾實地採訪過杭州宇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蕭山臨江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管委會,在發現出現的問題後,文章公布於眾。據記者了解,在國家發改委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中,新建染料中間體(不包括鼓勵類生産工藝)被列為限制類項目。國務院發佈實施的《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對限制類的新建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對淘汰類項目,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企業要採取有力措施,按規定限期淘汰。可不少公司,仍然採用被列為淘汰類的鐵粉還原工藝。對於這類關於國計民生的社會問題,甘肅中科藥源聯合浙江龍盛集團共同介紹稱,今後將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時間推廣新型環保産品,以讓社會公眾更多的看到中國環保亟需改變的癥結,也將通過更多的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傳遞訴求:切實可行的政策,配套監管措施可供監督的商業環境才有可能更讓綠色工藝、環保意識被企業和政府等多方吸收。(徽記大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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