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解決市民群眾的住房困難問題,根據近幾年上海住房保障工作實際和市民群眾的意見,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會同市政府相關部門制訂了調整和完善該市住房保障分配供應政策的方案,並於近日獲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
2014年,上海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四位一體”、租售並舉住房保障體系的銜接要求,繼續放寬廉租住房和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擴大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覆蓋面和受益面;進一步優化相關政策口徑,以確保更加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住房保障資源。
據了解,關於廉租住房政策有四方面調整,一是繼續放寬廉租住房申請條件;二是完善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額補貼方案;三是提高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標準;四是完善實物配
租自付租金承擔機制。
據悉,繼續放寬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為更好地解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上海今年進一步放寬了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産準入標準。將3人及以上家庭的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從5000元調整為6000元、每人平均財産限額從15萬元調整為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請條件,還可以在前述標準基礎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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