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沈勇)今後深圳快遞企業如對快件進行“野蠻分揀”,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處罰。記者昨天獲悉,《深圳市發展快遞業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將從8月1日正式實施,深圳由此成為全國首個對快遞業立法的城市。
《規定》以政策促發展,以監管保發展,著力解決目前我市快遞企業遇到的用地用房難、停車通行難、融資發展難、通關查驗難、用人用工難、案件立案難等“六難”問題;並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加強安全監管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記者留意到,《規定》對眼下快遞消費熱點問題集中關注,如嚴禁快遞企業野蠻作業,拋扔、踩踏、坐壓等造成快件損毀;快遞員需統一著裝、文明服務;快遞企業要當面驗視交寄物品,檢查是否為國家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等,並對違反《規定》行為最高罰款3萬元。
根據《規定》,快遞企業違法洩露用戶資訊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快遞企業從業人員違法洩露用戶資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同時了解到,“十二五”期間,深圳市快遞業務收入年均增長速度超35%,僅次於上海位居全國第二。2013年,深圳市快遞業務量為6.55億件,佔全省快遞業務量約31%,最高日業務量超過600萬件,航空快件量佔深圳機場貨郵吞吐總量的50%以上;快遞業務收入126.55億元,同比增長約40%,佔全省快遞收入約38%,佔全國快遞收入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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