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數據
廣州自2012年8月實施中小客車增量指標調控政策以來,經統計,2012年、2013年廣州市競價收入共10億元,2014年上半年競價收入3.35億元。
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表示,廣州車牌競價收入資金嚴格按照原《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範圍,全部用於補助公交車輛更新購置、公交行業綜合補貼、水上交通發展、公交站場建設和交通擁堵點治理改善等公共交通事業發展。
廣州市制定了《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競價收入資金將全額使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事業。同時,競價收入資金直接繳入市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審核管理程式,並報市人大審議。此外,每年7月1日前,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上年度競價收入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公開。
而根據上海市審計局調查,上海2011年至2012年新增汽車額度拍賣收入共計118.12億元,支出共計107.89億元,這部分支出主要用於軌道交通建設、公交車的購車、優惠換乘、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等。
數據對比可以看到,在完全實施車牌競價方式的上海市,車牌的價格上漲得更快。廣州採用搖號和拍賣的綜合方式,並暫緩限外,使車牌競拍價格相對穩定。反映到在總收入上,上海的車牌競價收入幾乎達到廣州的10倍。在實施汽車限購的城市,車牌因此也成為“最貴的鐵皮”。 陳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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