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3月4日電(記者陳冀)廣州市政府日前推出新規,將嚴格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在廣州銷售的商品將實行商品與包裝分開銷售的機制,違規者將面臨最高10萬元的處罰。
《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分開銷售、自主選擇”的機制,要求“在本市範圍內銷售的商品,實行商品與包裝物分開銷售,消費者對是否購買商品包裝有自主選擇權”。
廣州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説,目前市場上的商品有很多是不需要銷售包裝就能達到其使用和流通的功能,消費者在購買了商品後,銷售包裝立即變為廢棄物,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新規一方面可以使企業改變行銷策略,根據不同的市場需求設計不同檔次、數量的包裝物,注重以商品品質而不是商品包裝競爭;另一方面也鼓勵社會公眾自覺抵制不必要的銷售包裝,通過消費者的倒逼機制,形成理性、環保的市場需求。
新規還對商品包裝做了細化,如“月餅的包裝,除初始包裝外,禁止使用紡織物、陶瓷、貴重金屬”“月餅包裝空隙率不得超過40%,包裝層數必須在3層或以下”“初始包裝成本之外,月餅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15%”等。
吳明場表示,茶葉、酒類、保健品、化粧品、月餅、粽子等商品高端化、奢侈化的趨向越來越嚴重,容易出現過度包裝。《辦法》將以這些領域的商品作為突破口,開展商品過度包裝整治工作。外地商品進入廣州也需要遵守這一規定。
新規還要求建立包裝物強制回收制度,明確賦予商品生産者和銷售者回收包裝物的義務,增加其處理包裝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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