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同沙生態公園。資料圖片
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為進一步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昨日,東莞市印發《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全面深化環保領域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全市環保系統將推出8個方面49項具體環保改革措施,力爭用4年時間深入推進環保領域的全面改革工作。其中,東莞提出將研究對生態發展區域中的重點鎮、村取消地區生産總值考核。
首設全市環保委員會破除地方保護主義
按照方案安排,東莞市環保局今年將重點推動20項的改革。其中在此次推出的多項改革措施中,市一級層面首次提出將著力推動設立全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由市主要領導擔任負責人,環保、水務、城管、林業、海洋漁業等24個環保責任單位為成員單位,全面提升決策、統籌能力,破除以往環保準入過程中長期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
據介紹,全市將以水鄉經濟統籌發展片區為試點,探索以經濟區域概念加強生態環境資源整合、利用和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建立跨鎮街區域的環保監管機構,設立片區直屬環保分局,全面承擔審批、驗收、重點污染源執法監管等具體的管理事項,確保環保準入制度公平實施,減少地方保護主義干擾。
方案要求以推進全市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為中心,正確處理好近期和長遠目標、政府監管和企業發展、行政執法和企業自律、重點整治與日常防治、市外和市內區域共治、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等六個關係,力爭實現污染物減排、生態市和生態文明示範市成功創建三大目標。
“數字環保”實現網格化環境監控
值得關注的是,東莞將在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完善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制度。按照方案設想,東莞將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全面提高生態環保在各鎮街、園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中的權重,並實行“一票否決”。與此同時,東莞還將研究探索推動對生態發展區域中的重點鎮、村取消地區生産總值考核,並進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制度,對未完成“十二五”減排考核任務的鎮街、園區,實行責任追究。
在探索建立領導幹部生態環保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方面,方案提出將根據環保責任、總量減排、“河長制”等考核為依據,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領導幹部生態環保離任審計制度,未達到任期目標或任期內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追究主要領導幹部責任,同時探索建立領導幹部重大生態環境損害行為終身責任追究制度。
除此之外,方案透露,在強化環境監管方面,東莞將健全環保網格化動態管理體系,以村(社區)為基礎,根據環境功能區劃和區域面積劃分“網格”,作為環保監管網路的基礎單元。通過協管員加強網格單元巡查,建立檢查和處置分離機制,確保主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全面提升環保監管效能。在此基礎上,東莞將加快推進“數字環保”建設,對網格單元的污染源資訊進行動態監控、採集、管理和應對,全面提高環保管理資訊化水準。
創建國家生態市添籌碼
全市將新增3個省級生態鎮
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環保局獲悉,石排、南城、萬江3個鎮街有望在近期被正式命名為省級生態鎮,目前正在向社會進行公示,與此同時,石龍鎮西湖村擬獲命名為省級生態村,將為東莞創建國家生態市增加實質性籌碼。
據介紹,廣東省環保廳此次共公示擬命名的省級生態鎮31個,省級生態村6個,其中東莞有石排、南城及萬江入圍省級生態鎮擬命名名單,石龍鎮西湖村入圍省級生態村擬命名名單。
“這些鎮街擬命名為省級生態村,將為東莞順利創建國家級生態市發揮實質性作用。”據來自東莞市環保局的一名相關負責人介紹,東莞市從2013年開始全面啟動國家生態市建設。按照東莞的現狀估計,在建設國家生態市的基本條件中,東莞市尚有2項不達標,2項不達標的指標分別是“生態環境品質評價指數在全省名列前茅”、“全市80%的縣(含縣級市)達到國家生態縣建設指標並獲命名”。
上述負責人介紹説,為力爭在2017年實現全市國家級生態鄉鎮覆蓋率達到80%以上,此前,東莞市政府向全市各鎮街印發了《關於積極開展生態鎮創建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將分四批次為21個鎮街邁入國家級生態鄉鎮創建時間表。其中在2013年,東城街道、萬江街道、南城街道、沙田鎮、石排鎮要完成省級生態鎮創建,厚街鎮、黃江鎮、橋頭鎮要完成國家級生態鎮創建。在此次省環保廳公佈的擬命名名單中,東城街道和沙田鎮並未同時入圍。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