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2月13日電 (記者 徐小勇 通訊員 王齊維)記者13日從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獲悉,寧波6家銀行機構已于2014年2月10日開通個人定期跨行還款業務,該業務向客戶開放免收手續費。此項業務作為寧波市票據電子交換系統的完善項目,由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牽頭轄內銀行機構和寧波市清算中心共同建設的。
據了解,個人定期跨行還款業務,是指個人客戶委託代理行(即收款銀行)通過寧波市票據電子交換系統定期從本人開戶銀行(付款銀行)的約定賬戶自動扣款,償還款項業務。
首批作為委託代理行(即收款銀行)開通此項業務的6家銀行機構分別為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寧波銀行、民生銀行寧波分行、廣發銀行寧波分行、溫州銀行寧波分行和杭州銀行寧波分行。除民生銀行開通人民幣貸款定期還款業務外,其餘5家均開通人民幣信用卡定期還款業務。此外,寧波的32家銀行機構作為接收行(付款行)開通自動扣款業務,即可以根據受理行發起的業務要求從存款人賬戶執行扣款。
據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相關負責人介紹,個人跨行定期還款業務向客戶開放免收手續費。個人客戶辦理定期跨行還款業務只需本人持相關證件及用於收、付款的銀行卡或存摺到委託代理行(即收款銀行)申請。比如:持卡人想通過中國銀行的借記卡償還工商銀行信用卡,只需帶本人身份證件、工行信用卡以及借記卡到工商銀行網點開通此項業務。
個人客戶在付款行開立的一個賬戶可支援多個跨行收款賬戶的還款業務,如某存款人同時持有工商銀行、寧波銀行兩家銀行機構的信用卡,且需要按月償還民生銀行貸款,該客戶可以將三筆按月還款業務綁定到一張借記卡(發卡行為32家已開通付款業務的銀行機構),即可實現所有還款業務由一張借記卡償還。
但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提醒:辦理定期跨行還款業務的付款人與收款人應為同一自然人,且個人定期跨行還款業務每筆上限金額為5萬元。
據悉,下一階段,寧波其他銀行機構也將陸續開通此項業務,業務品種也將進一步得以豐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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