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國家關於大病醫保政策出臺後,相關人士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早在2000年就已經制定城鎮職工四類疾病門診大病政策,如何將城鎮居民大病納入保障範圍,目前正在研究中。
據介紹,目前有關醫保的“大病”概念國家尚沒有明確定義。上海實施醫保的人群主要有三大類,一是城鎮醫保,二是新農合醫保,三是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衛生部門已經在醫保的基礎上,對特別困難人員實施二次報銷政策。
上海從2000年起,對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員遇到腫瘤、血透、重症精神病、腎移植後抗排異等4大類疾病制定專門政策,規定這些病人的醫保門診報銷比例高於其他疾病的報銷比例,即在職職工可以報銷85%,退休職工可報銷92%。
但參加城居保的人員尚未實施上述4大類疾病與城鎮職工醫保相同的政策,上海參加城居保的人員,無論是看門診還是住院,都可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而且報銷費用沒有封頂線。他同時透露,對於按照國家提出的將大病醫保納入商業保險要求,上海正在研究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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