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車一賬本,定期曬帳單”———浙江溫嶺在推行公車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和亮牌管理等監管措施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公車單車核算制度。通過“一車一賬”式核算管理,讓每輛公車在劃定的“軌道”上規範運作。目前全市近1500輛公車均已納入核算監管範圍,總體運作開支同比下降18.6%。
嚴格執行“一車一賬”式核算
溫嶺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陳建斌表示,對公車實施嚴格的單車核算制度,就是要為公車設“軌”。
溫嶺市紀委負責人説,全市256家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執法用車、特種車輛在內的近1500輛公務用車均納入單車核算範疇,嚴格執行“一車一賬”式核算並公開。同時,要求各單位每月一次對每輛公車燃料費、維修保養費、過路過橋費、駕駛員補助以及行駛公里數等運作費用進行統計核算。各單位按要求填寫《溫嶺市公務用車單車核算明細表》,經分管領導審核確認後,于每月15日前上報市財政局會計核算中心,由其對上報結果審核匯總後報送市紀委、市政府辦公室備案。
為保障核算品質,溫嶺落實了一系列配套制度。一方面,各單位公務用車一律使用派車單,統一調配使用、規範停放管理;非公務活動期間,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部分單位還安裝有行車記錄功能的G PS公車定位系統,實時監控車輛行駛動向。另一方面,公車實行定點加油、維修,嚴格實行一車一卡加油和維修費轉賬結算制度,著力杜絕公卡私用、一卡多用等“損公肥私”現象。
溫嶺市還通過多項措施來強化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公車使用。一是實施軌跡比對檢查,對使用開支較高的車輛,會通過交通部門查詢、生成運作軌跡圖,與其出車記錄進行比對,及時發現違規行為。二是依託特別研發的公車單車核算電子監察軟體系統,將公車使用數據進行資訊化處理,對異常情況進行自動提醒預警。此外,還會對公車日常運作及節假日有無私用等情況進行定情抽查,並將結果納入年度黨建考核範圍,對費用超支的單位主要領導還要進行約談。
制度約束讓公車難“出軌”
這一整套單車核算制度自推行以來,目前已對溫嶺全市的公車使用情況産生了較為有效的積極影響,社會反映良好。
陳建斌説,一方面,這一制度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公車規範有序管理。單車核算有效破解了各單位公務車輛費用財務核算中報賬不及時、多車捆綁報賬、核算口徑界限不明確等管理難題,便於單位準確掌握每輛公務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等各項支出,對耗油、維修保養等存在異常現象的車輛實行有效監督。同時,推行該制度也倒逼各單位健全完善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及駕駛員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定點加油、維修制度,規範各類費用的報銷審批。
另一方面,這一制度有力地糾正了公車使用中的一些不正之風。該市多次組織對全市公務用車進行專項督查,尤其是對全市燃油費、維修費較高的車輛進行重點審計核算,對未按要求落實公務用車加油、維修和核算結果公開的公務車輛責令整改,嚴厲查處了公車私用等違反公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的行為。通過公車核算,該市及時發現並查處了市級單位1名駕駛員將公車油卡用於其個人朋友車輛加油的違規行為,責令賠償油費1400多元,並予以辭退。此外,該市還對6名存在公車私用情況的駕駛員進行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停放的20輛公車進行全市通報批評。
更重要的是,制度實施以來,有效降低了行政運作成本。單車核算形式,迫使各單位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的使用、減少維修費用、降低油料消耗和其他開支,不少單位甚至鼓勵工作人員使用公共交通、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這樣就有效控制和降低了公務用車運作成本。據統計,今年以來,該市公務用車運作費用總額2654.13萬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6%。
治理公車難的不是技術是決心
雖然這一制度的推行對規範公車使用可謂初顯成效,但相關監管部門表示,就目前來看,在實施過程中也還是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首先,制度實施的工作基礎還不夠紮實。部分單位的財務人員業務不精,對公車運作費用數據的歸類口徑不一,誤將年檢費、保險費、差旅費、停車費等納入維修費或過路過橋費用科目核算上報。有的單位存在跨年度報銷費用的情況,這就導致當期的實際費用無法真實反映出來。這些基礎性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單車核算制度的執行效果。
其次,這項工作任務面廣量大。該市將近1500輛公車列入單車核算範疇,對車輛運作費用數據的上報統計、真實性的核查,特別是針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燃油費或維修保養費較高車輛的調查核實,都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能否全面及時地發現問題、糾正錯誤上仍存有一定挑戰。
同時,隨著這些制度的廣泛推行,部分“投機取巧”的“對策”也開始顯現,一些薄弱環節也逐漸暴露出來。個別單位把單車核算制度簡單地理解為“核算+公開”,核算時“圖省事”、沒有“一查到底”,公開數據時“走過場”,內控糾錯力度不夠,監督功能也就流於形式。
“管好公車,關鍵看決心和態度”,陳建斌表示,針對上述困難和問題,一系列補充措施會儘快落實到位。接下來,將進一步運用好單車核算管理軟體,提高監管效率和實效。相關部門會加強對制度執行落實到位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不組織單車核算、核算後不公示或核算失實等情況,將予以嚴肅處理。同時,這一工作還會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以確保其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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