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1月1日電 (記者賀林平)自被曝出上百黨政機關拖欠未執行到位的款項18.6億元後,湛江市承諾在2013年年底前結清全部欠款。今天是新年第一天,記者從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各單位已清償17.29億元,剩餘1.31億元正在進一步清理中。
之前,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當地上百個各級黨政機關未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涉及案件780宗,“欠債”高達18.5771億元(相關報道見本報2013年11月19日第十一版)。資料顯示,這些債務80%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形成的,其中約55%用於基礎設施、文化設施以及其他公益類建設,約42%用於黨政機關辦企業和為經濟活動擔保。
2013年11月7日,湛江市委、市政府專門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要求在當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償任務。市委書記劉小華提出,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要樹立“新官要理舊賬”,“發展是政績、清還歷史債務也是政績”的理念,按照“誰欠債誰還錢”原則分清債務償還責任,並組成4個督查組對執行個案進行實時督查跟蹤。
作為主辦單位,湛江市區兩級法院以2—3名執行法官為一個工作組,確定專人辦理專案制度,通過查封、扣押、凍結財産等強制措施促使欠債單位履行還債義務,對個別拒不履行的欠債單位則採取拍賣、劃撥等措施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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