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地不小于20平方米
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著眼于區域産業發展的規劃和引導,目前仍嚴格執行2012年修訂的《關於規範企業註冊地管理的規定》的標準要求:商貿企業註冊地為不小于20平方米的獨立空間,倉儲註冊地為不小于30平方米且倉儲部位分隔合理。同時,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更加符合自貿試驗區産業特點和空間佈局的企業註冊地管理辦法
加強開票限額過程管理
在談到監管時,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負責人表示將依法嚴格管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加強開票限額過程管理。對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據,採取“市場集中管理,企業自行開票”的管控模式;同時將嚴格控制企業首次開票限額,今後隨應稅銷售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開票限額,做到“按實供票”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