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永嘉縣新橋村10名村官涉嫌瓜分價值18億元的316套安置房。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村級官員集體貪污的第一大案。日前該案件正在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審理。
根據起訴書,2007年下半年由於城鎮建設需要,與溫州市區僅有一江之隔的永嘉縣江北街道的新橋村被徵用了大量的土地,同時根據政策又返還給新橋村26.5畝用於建設第三期的安置房。在第三期的一共569套的安置房中,新橋村的前任村支部書記葛彩華、支部委員林成龍、支部委員胡佐永等10名村官一共瓜分了316套安置房,價值18億。其中只有80套分給了拆遷戶,目前涉案人員中5人已經被宣判,判處5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新橋村原黨支部書記葛彩華等人至今負案在逃,公安部門正在通緝。
在經濟非常活躍的溫州,村鎮與城市已經融為一體,它所面臨的利益的分配非常巨大。辦理這個案件的檢察官認為,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以及資訊不暢通導致腐敗發生。實際上,當地的村民原來已經通過多種方式舉報過,但是均遭到相關部門的推諉甚至壓制。此案曝光之後引發了全國的轟動,時任浙江省副省長、浙江省省委常委的陳德榮親自批示、強力干預下才對這個案件展開調查,並逮捕了村委會的成員14人。據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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