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7日電(財經頻道 李金磊)近日,廣東、深圳分別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中新網財經頻道統計發現,進入2013年以來,北京、浙江、河南、陜西、貴州、廣東、深圳這7個省市先後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了1600元,依然領跑全國,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仍為北京,達到了15.2元。
2013年以來已有7省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進入2013年以來,中新網財經頻道統計發現,截至2月6日,北京、浙江、河南、陜西、貴州、廣東、深圳這7省市先後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2月5日,深圳市公佈了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3年3月1日起實施。
就在同一天,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發佈消息稱,廣東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提高19.2%,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
此前,北京、浙江、河南、陜西、貴州這5個省市已於今年1月1日起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260元調整為1400元,浙江省最高檔標準由1310元漲到1470元,河南省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40元,陜西省一類工資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150元,貴州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30元。
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要達平均工資的40%
根據調整過後的標準,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1500元/月提高到了1600元,依然領跑全國,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仍為北京,達到了15.2元。
除了以上7個省市外,天津、江西、安徽、甘肅、遼寧等省市也明確表示今年將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月25日公佈的數據顯示,2012年有25個省份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0.2%。(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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