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4月提請審議 年底前推出註冊制方案
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正式實施可能較市場原先預期稍晚推出。《經濟參考報》記者最新獲悉,在徵詢過各部委意見之後,國務院已于日前把各部委對於《證券法》的修改意見反饋給全國人大財經委,目前正由該草案的起草小組就各部委修改意見對草案進行全面修改。此次需要修改的內容較多,圍繞註冊制等一系列問題部委之間分歧較大,順利的話,預計將在今年4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在今年年底之前正式出臺修改後的《證券法》。
“幾乎每個章節都有修改意見。”接近全國人大財經委的一位人士透露。
2014年12月3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表示,證監會按照中央的要求,11月底已經將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方案上報,明年將公開徵求意見,討論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降低小微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的上市門檻。
“好多地方需要修改,意見不統一,證監會內部意見也不大一樣,財經委還在協調,爭取今年4月份能夠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另一位權威人士透露稱,由於《證券法》這次是大修,相關部委提出的各方面意見都很多,主要涉及註冊制改革、公開發行制度、股權眾籌、私募、債券發行、投資者保護、證券概念的擴大、監管體制、新三板報價系統、打擊證券犯罪、加大證券犯罪民事賠償民事救濟力度、集團訴訟、行政調解等等。目前,各方面在一些問題上分歧很大,其中包括註冊制審核權的具體歸屬、降低上市門檻、200人是否要放開等問題。
不過,該權威人士表示,《證券法》修改在2015年底前完成仍將是大概率事件。
據了解,按照《證券法》的修改流程,在“一讀”之前,由全國人大財經委將證券法起草組起草的草案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徵求國務院辦公廳意見,然後由國務院法制辦向包括一行三會、發改委、財政部等在內的相關部委徵詢意見,徵詢意見完畢後,將草案以及各部委意見反饋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由證券法起草組進行進一步修改後,形成議案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進入審議程式。按照此前市場普遍預期,《證券法》的修改將在2015年年中完成,2015年底正式推行註冊制。而在較為樂觀的情況下,修改後的《證券法》應當在2014年12月份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上述修改進程很可能稍微晚于市場預期。據了解,類似《證券法》修改一般二審通過,從提起審議到最終通過時間不會超過一年,在一審完成後,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間一般在20天或者一個月左右。有業內人士預計,《證券法》修改從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到最終出臺大概需要半年左右時間。
由於涉及發審制度的重大變革,《證券法》的修改進程無疑直接決定了股票發行註冊制的推進。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日前在第五屆上證法治論壇上表示,《證券法》修改是註冊制正式實施的前提。他強調,要以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為核心,推動修改完善《證券法》等市場基礎性法律制度。
不過,儘管《證券法》的修改仍然存在不確定性,其進度也遜於市場預期,但在高層的強力推動之下,註冊制改革方案今年年底前推出仍然將是大概率事件。《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推出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方案,修改《證券法》,已經被列入中央高層2015年的工作要點。業內人士則預計,在高層下定決心推行註冊制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大背景下,註冊制改革延遲到2016年的可能性不大。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如果修法出現困難影響註冊制推行的話,肯定是不允許的,在中國是行政驅動改革,現在已經提出2015年推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就肯定不會讓修法成為障礙。他預計,《證券法》修改最遲應當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
而從目前監管部門的表態來看,註冊制改革無疑已經成為證監會2015年最為核心的系統工程。在稍早之前舉行的2015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證監會主席肖鋼強調,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是2015年資本市場改革的頭等大事,是涉及市場參與主體的一項“牽牛鼻子”的系統工程。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證券法》修改“宜細不宜粗”,修法品質應當擺在第一位。他認為,《證券法》的修改應當廣泛聽取包括投資者、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等不同市場主體的立法訴求,要具有開放性、包容性,普惠立法,修改後的《證券法》應當是一部使資本市場各方能夠受益的法律。(吳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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