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8月30日裁定,愛爾蘭政府需從美國蘋果公司補收最高達130億歐元的稅款。歐盟這一判決,震動了成員國、大公司和大型公司所在國。
歐盟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説,愛爾蘭在1991年到2007年與蘋果公司達成的稅務安排,使該公司在2003年至2014年這十多年裏只需繳納其歐洲利潤約1%或接近於零的稅款。
歐盟委員會裁定,愛爾蘭政府需從蘋果公司補收2003年至2014年稅款(包括利息),最高達130億歐元,但具體金額由愛爾蘭決定。
歐盟反壟斷事務委員維斯塔格稱,歐盟委員會的調查結論認為,愛爾蘭向蘋果提供了非法的稅務好處。
蘋果把在美國研發的技術授權給愛爾蘭子公司,然後由這些子公司聘請代工廠,製造産品並銷售至蘋果在歐洲和亞洲各地的零售子公司。由於製造成本僅佔這些産品售價的一小部分,而且在營業利潤當中,零售子公司所佔的份額也很小,所以蘋果愛爾蘭公司獲利相當可觀。2011年該公司在付給美國母公司20億美元智慧財産權使用費後的獲利是220億美元。
歐盟委員會説,愛爾蘭稅務當局同意僅需對愛爾蘭境內産生的5000萬歐元獲利徵稅。而根據一項在1991年達成並於2007年展期的蘋果稅負協議條款,蘋果可將其愛爾蘭營業部門的大部分獲利分配至一家“母公司”,但那家母公司並無任何員工或者經營場所。“這個‘母公司’沒有運營能力,不能處理和管理分銷業務或與該業務有關的其他實質性業務。”歐盟委員會稱,該項稅負協議沒有稅法依據,而且對別家企業無效,所以屬於國家補貼。
蘋果在一份聲明中反擊稱,該公司將就這一裁定提起上訴,並表示,該公司在所有開展業務的地區都遵守法律並繳納應付稅款。
蘋果財務官梅斯特裏抱怨稱,蘋果是愛爾蘭、美國甚至全球繳稅最多的企業,歐盟的計算有誤,這項裁決將對歐洲經濟造成毀滅性的影響。他還説,歐盟委員會此舉意在淩駕於愛爾蘭稅法之上,且已嚴重侵害歐盟各會員國的主權。
蘋果發表聲明説,歐盟委員會的裁定,將為歐洲投資和就業機會帶來深遠的、傷害性的效應。蘋果目前在愛爾蘭雇傭的員工數量達5500人,約為公司在歐洲僱員總數的四分之一。
愛爾蘭財政部長努南稱,他極其反對歐盟委員會的裁定。他表示,愛爾蘭將就這一裁定提起上訴,以維護該國稅收制度的完整性。
美國財政部表示,這項裁定已威脅到歐洲和美國的“雙邊經濟合作精神”。財政部説:“歐盟委員會的舉動已對外國投資、歐洲的企業環境和歐美經濟合作精神造成威脅。我們將持續監督裁決過程,也會持續與歐盟委員會合作,避免企業稅基遭侵蝕。”財政部認為,歐盟委員會對稅務評估溯及既往的舉動並不公平,與法律原則相悖,個別會員國的稅制規定也應該被質疑。
一些歐洲公司也因為牽涉歐盟成員國政府的某些稅收安排而遭到歐盟委員會的調查。菲亞特克萊斯勒汽車被要求上繳不超過3300萬美元的欠稅。美國星巴克已被命令向荷蘭當局支付最高3300萬美元的稅款。歐盟委員會還在繼續調查亞馬遜公司和麥當勞在盧森堡的稅收安排。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