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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稱170/171號段實名登記不嚴 實際歸屬地不明

2016年10月18日 15:51:56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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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境貧寒、經歷寒窗苦讀的山東臨沂學生徐玉玉今年考上大學,卻在不久前遭遇電話詐騙損失近萬元學費。8月21日,她因情緒激動昏厥搶救無效離世,此事引發社會關注。昨天,記者從羅莊公安分局了解到,騙子收錢的銀行賬號,經查歸屬地為貴州省貴陽市。目前,山東臨沂警方已成立專案組調查,力求儘快破案。據新華社

  ■動態

  教育部公安部連發防詐騙警示

  今年18歲的徐玉玉(以下簡稱小玉),家住臨沂市羅莊區高都街道,是臨沂第十九中學高三應屆畢業生。今年高考中,她以568分的成績被南京郵電大學英語專業錄取,將在9月1日入校報到。

  8月19日,小玉接到了陌生電話,對方稱有一筆2600元的助學金要發放給她。因前一天也曾接到教育部門發放助學金的通知,她並未懷疑電話的真偽。按對方要求,她將準備交學費的9900元打入了對方提供的賬號……

  發現被騙後,小玉十分難過,當晚和父親去派出所報案。可在回家路上,她突然暈厥,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仍因心臟驟停而不幸于21日離世。

  小玉生前身體健康,並無重大疾病;她生活節儉,學習非常努力。其母有殘疾,全家只靠父親打工掙錢;上大學的9900元學費,是一家人省吃儉用大半年才湊出的。可以想像,學費被騙後,小玉內心受到的傷害有多大。

  目前,山東省公安廳和臨沂市公安局對此案高度重視,並已成立專案組,根據近期的線索現已奔赴各地,力求儘快破案。

  24日,記者從羅莊公安分局了解到,騙子收錢的銀行賬號,經查歸屬地為貴州省貴陽市。當日,教育部發佈消息,提醒大學新生提防以發放助學金等為名的欺詐惡行,公安部刑偵局也發佈了相關警示。

  ■調查

  誰出賣了“小玉們”的資訊

  記者調查發現,小玉的遭遇並非個案。19日,臨沂另一女大學生也報案遭遇電話詐騙,6800元學費被騙光。記者注意到,此類以辦理助學貸款或資助準大學生為掩護,電話詐騙準大學生學費的案件,現以下幾個特點:

  ——不經意間個人資訊已被透露。

  記者採訪發現,很多師生在不經意間就透露了個人資訊。

  不少臨沂高中生表示,他們在高考報名、填寫不作弊保證書等材料時,都寫了家長的手機號。一些學生家長告訴記者,他們參加一些院校舉辦的免費專家考前指導會或填報志願指導會,都被要求填寫學生姓名、就讀學校、家長聯繫方式等。

  另外,有民警介紹,人們扔掉的車票、快遞單、掃碼領獎品、房産登記、銀行卡資訊登記、保險登記等,都可能洩露資訊。

  ——黑色産業鏈倒賣個人資訊。

  多位專家介紹,個人資訊洩露有三種情況:一是接觸到數據的工作人員人為泄密,二是駭客入侵目標獲取數據,三是提供服務的第三方(如IT系統服務公司)獲取數據後泄密。

  相關辦案民警介紹,培訓機構、網際網路服務商、電信運營商、銀行、房産仲介等企業的不法員工,為謀取私利向違法機構和個人售賣公民個人資訊。

  一位高中教師告訴記者:“學校、教師、教育局、招生辦,能拿到學生數據的部門太多了,很多人都可能成為洩露數據的源頭。不光賣學生數據,學校教師的數據也都被賣出去了,老師天天都接好多推銷電話……”

  記者了解到,目前,倒賣個人資訊已成為黑色産業鏈,可以輕易購買到特定人群的資訊。在這個“黑鏈條”中,既有供給人員,也有促成交易的中間商,電信詐騙分子則通常混跡于買方中;各環節自成一體,互不見面交易,加大了警方偵破電信詐騙案件的難度。

  ——170/171號段詐騙猖獗。

  記者發現,小玉接到的詐騙電話為“171”開頭的號碼。在江蘇、廣東、福建、浙江、湖南、陜西等地,發生過多起涉及170/171號段的電信詐騙。

  工業和資訊化部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規定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從嚴落實對入網用戶實名登記工作。但現實中,實名制落實不力、運營商態度曖昧、相關監管措施不力,170/171號段垃圾、詐騙短信猖獗。

  工信部網路安全管理局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目前仍有不少虛擬運營商為開拓市場,在貫徹執行政策實名制時存在違規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為騷擾資訊、垃圾資訊、詐騙資訊氾濫提供了土壤。

  部分基層民警反映,因170號段實名登記不嚴、實際歸屬地不明等,頗受詐騙犯罪嫌疑人青睞。據了解,以170/171號段為主要服務平臺的虛擬運營商,通常租用實體運營商(電信、聯通、移動)的網路開展電信業務。山東一通信行業人士則表示,170/171號段有自身問題,如試點階段管理措施不完善、銷售渠道較多增加實名制難度等。

  ■建議

  建立警企反通信網路詐騙合作機制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很多網友、學生平時常受到詐騙電話、短信的騷擾,電信詐騙已引眾怒。對此,不少專家表示,應從電信監管、公安、教育、法律等多個角度反思,嚴懲電信詐騙行為。

  北京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梁珊律師認為,為加強對公民個人資訊安全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專門新設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嫌疑人最高可判7年。這雖然起到了嚴厲的震懾作用,但保障個人資訊安全的過程漫長而複雜。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教育主管部門、高中和大學方面,更需要及時提醒準大學生以及其他在校生,提高警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僅靠公眾個人提高警惕與自我防範,遠不能徹底剷除電信詐騙。”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電信詐騙成本低、效率高,而警方應接不暇、效率偏低;且涉及公安、通信、銀行等多部門,沒有形成區域共建、部門及企業聯防聯治的管理平臺,破案較難。

  劉俊海表示,虛擬運營商並不虛擬,相關部門應該長期跟蹤、順藤摸瓜,清理隱藏在虛擬運營商背後的騙子團夥。

  有專家建議,應在國內虛擬運營商行業全面建立警企合作反通信網路詐騙的合作機制,加強資訊交流,及時發現處置詐騙案件涉及的號碼、號段。虛擬運營商也必須先自律,要不斷完善運營體系,嚴格整肅違法違規行為,推動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相關新聞

  魯又一大學生疑因被騙離世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恒)23日淩晨,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大二學生宋振寧疑因被電信詐騙後離世。家屬稱,宋振寧離世的前一天還為父母買了新鞋和衣服,母親得知其離世消息後悲痛昏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而3天前,臨沂市準大學生徐玉玉剛因被電話詐騙9900元學費,傷心欲絕離世。

  記者聯繫上宋振寧的叔叔宋先生。宋先生説,大概是8月12日,宋振寧接到一個區號為0531的固定電話來電,對方自稱是公安局民警,告訴宋振寧説他的銀行卡被人購買珠寶透支約6萬元。“對方説出了他的銀行卡號,並説他是山東理工大學的學生,使他信以為真。”

  家屬説,宋振寧後來去了銀行,向對方提供的賬戶轉了2000元錢。回家的路上,宋振寧和親戚説起這件事,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於是他和親戚一塊去當地派出所報警。

  當地媒體報道,22號,上述陌生電話再次聯繫宋振寧讓其“還款”。據宋振寧的老師及同學介紹,當天,宋振寧不知道因為什麼把自己的生活費以及家中的現金存入了銀行卡,下午宋振寧發現銀行卡的錢(具體數額暫不清楚)都不見了。

  宋先生説,宋振寧第一次被騙2000元後,向父母説明瞭情況。“他父親安慰他説沒事,2000元錢沒了可以再賺。”

  宋先生介紹,宋振寧計劃23日下午2點多提前去學校,“説是先曬曬被子”。當天淩晨5點半,他母親到房間叫他起床時,發現他倒在沙發上,人事不省。經醫生診斷,宋振寧因心臟驟停而離世。宋振寧母親得知噩耗後,精神恍惚,多次昏迷,目前在醫院治療,由親戚輪流照看。

  家屬説,宋振寧今年21歲,是家中獨子,平時在家孝順聽話,認真上進。離世的前一天,他還去街上複印第二天去學校用的材料,並通過手機為父母購買了新鞋和新衣服。

  (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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