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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手機預裝軟體背後利益鏈:後臺自動運作偷跑流量

2016年02月16日 15:20:00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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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以來,手機預裝軟體因為“刪不掉、耗流量、佔記憶體”而被網友戲稱為手機“牛皮癬”。360網際網路安全中心進行的網路調查顯示,國內平均每部手機帶預裝軟體15.25個,89%的用戶表示遇到過“垃圾應用軟體”,希望能夠卸載。

偷流量的“沉默竊賊”

  智慧手機預裝應用軟體一直是強迫銷售、捆綁銷售等“強賣症”的重災區。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由於預裝應用軟體能賺錢,大部分手機廠商、批發商、零售商、電信運營商都會在自己銷售渠道內的手機上裝大量預置應用軟體,少則七八款,多則十幾款。這些預裝應用軟體有的開機自啟偷流量,有的不時推送資訊和廣告,更有惡意軟體竊取資訊、扣費、欺詐、破壞系統安全等。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一項調查顯示,95.32%的智慧手機中存在預置應用軟體,這些軟體偷跑流量、侵佔記憶體、盜取資訊,卻不能卸載。

  中國電信廣東公司的相關技術人員説,手機預裝軟體不僅會佔用大量手機記憶體空間,同時,某些自啟動、自聯網的應用還會大量消耗用戶流量。個別山寨廠商甚至會直接將木馬病毒植入手機系統。

  近日,廣東佛山市順德區一位消費者投訴稱,自己把手機放在抽屜裏充電,卻在3小時內被告知用了23G流量,必須補繳1100元上網費。中國電信技術人員與手機廠商工程師調查後確認,異常流量是因為手機內某款應用軟體重復下載大流量文件産生。

  談及手機預裝軟體,廣州消費者劉歡感到很無奈,他的手機購買時預置了旅遊、算命、休閒等各類軟體,常常不經意間就點開了,等發現時已消耗很多流量。

  而最讓劉歡感到憤怒的是,這些預置軟體無法通過正常途徑卸載,要想卸載,必須通過刷機獲得ROOT許可權,但獲得許可權強制刪除後,手機的售後服務就會受到影響。“很多手機廠商規定,刷機後將不享受質保,這是對手機用戶的綁架與挾持。”劉歡説。

  對此,法律專家指出,預置軟體不可卸載損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監管部門應從源頭和流通環節抓起,建立手機廠商預置軟體申報與備案制度,還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力。

  預置軟體背後利益鏈

  艾媒諮詢數據顯示,近8成用戶反映其新買智慧手機中含有15個以上第三方預裝軟體,其中含有31個到45個第三方預裝軟體的用戶佔32.8%,僅有7.6%用戶表示新買智慧手機裏的第三方預裝軟體在5個以下。

  “部分手機廠商並不是靠賣手機賺錢,例如我們賣一部手機也就賺50元,手機廠商毛利潤不到百元,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企業投資做手機,因為真正賺錢的是那一大堆預裝軟體。”深圳華強手機市場從業10多年的陳敏告訴半月談記者。

  陳敏説,手機預裝軟體利潤可觀。一般來説,單臺手機每預裝一個軟體,手機廠商可以向軟體商收費0.8元到5元不等,手機廠商以此達到降低手機生産成本的目的,從而在市場上形成價格優勢,而軟體開發商則通過預置推廣軟體,增加了用戶使用量,進而實現其經濟利益。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公佈的數據顯示,手機軟體僅安卓市場就有接近30萬的應用軟體,目前國內預置軟體市場的規模已經超過30億元。眾多商家對手機預置軟體業務如此熱衷,正是因為手機預置軟體背後存在著巨大的利益鏈。

  第三方預置軟體不少是“流氓軟體”,後臺自動運作,偷跑流量,大量佔用手機記憶體,影響手機運作速度;另外,預置應用軟體中有一部分軟體非法調用手機作業系統的敏感介面(API),這會導致用戶資訊洩露;還有一些手機生産商和軟體供應商通過控制後臺,用技術手段提高廣告點擊率,甚至偽裝用戶數,將一個ID偽裝成多個ID,用消費者的錢騙取投資人的錢,以錢套錢。

  有鋻於此,工信部于2015年11月發佈《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APP)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要求生産企業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要尊重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實施破壞市場競爭秩序、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不得強行捆綁推廣無關應用軟體,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動智慧終端中安裝應用軟體,並提示用戶終端在銷售渠道等環節被裝入應用軟體的可能性、風險和應對措施。

  “鏟癬”行動須加大力度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説,預裝軟體本身沒有錯,安全有效的預裝軟體可讓手機更具優化性能的操控體驗,幫助入門用戶順利過渡,增加手機賣點。但預裝軟體無法卸載,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以及公平交易權,其帶來的耗電、耗流量和暗扣吸費等,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説,手機預置軟體無法自由卸載,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有權決定自己購買什麼樣的手機,有權選擇是否卸載自己不需要的預置應用軟體等。”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工信部徵求意見稿堵塞了惡意軟體進入手機的通道,但執行好不好,重點在落實。“畢竟動了一些人的奶酪。”

  獨立電信行業分析師付亮認為,新規效果如何有待實踐檢驗。山寨機是預裝軟體的重災區,很難監管。此外,預裝軟體不只是手機廠商的問題,出廠之後的流通銷售環節都可能出現,光限制廠商效果有限。

  其實,不單手機預裝應用軟體需要剷除“牛皮癬”,目前網際網路市場上各類商家“強賣症”還有不少。例如,有的網站頁面有強制性廣告彈窗等。面對這種近乎無賴的做法,很多消費者提出,不反對廣告,也不反對商家獲利,但底線是要尊重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不能搞強制消費、強迫消費者觀看廣告。相關政府部門的“鏟癬”行動應推而廣之、加大力度。

  對手機等商家而言,要充分認識到強迫銷售、捆綁銷售也許能獲一時之利,但絕非長久之計。網際網路領域通過惡意代碼、軟體捆綁強行推廣的做法早已有之,但相關公司不是關門大吉就是已經“隱姓埋名”、改換門庭,原因就在於這種行為商業信譽差、品牌形象差。商家只有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才有可能持續健康發展。(半月談記者 王凱蕾)

[責任編輯:袁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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