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陌陌向SEC提交IPO申請,擬最高融資3億美元,在納斯達克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碼為MOMO。從以前的“約炮神器”到即將成為上市公司,陌陌還沒高興多久就有媒體爆出其45類的第“11312563”號商標被杭州一家公司搶注,註冊商標內容為社交陪伴、交友服務、婚姻介紹等,可能因此遭遇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第“11312563”號商標由杭州尖銳軟體有限公司申請,申請日期為2012年8月6日,專用權期限為201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其適用的商品/服務列表包括4502社交陪伴、4505交友服務/婚姻介紹/計劃和安排婚禮服務,4503服裝出租等。
針對商標“搶注”一事,陌陌方面對此不予回應。
根據商標局網站的資料顯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已經註冊商標超過60個,涵蓋科技應用、地理等多個範圍,涉及第9類可下載軟體、第35類廣告、第38類資訊傳送等,但並沒有涉及45類的商標。
有分析人士認為,北京陌陌經營的時候,只在乎用戶增加和業務的刺激,而沒有從商標(智慧財産權)方面分析公司業務到底與微信等有和區別,錯誤地認為資訊通訊就是北京陌陌業務的基礎,而沒有注意到社交和交友服務才是陌陌的內涵文化。
易觀國際分析師羅蘭向環球網科技表示,商標被搶注反映了公司在商標智慧財産權方面的管理力度的不夠,在侵權糾紛尚未妥善解決的情況下,上市會受到影響。
雖然陌陌可能遭遇起訴,不過也有一些補救辦法。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在接受環球網科技採訪時表示,陌陌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請求,宣佈杭州尖銳軟體有限公司的商標無效,原因是陌陌已經在使用並且擁有一定的影響力,這個方法可能會成功。另外陌陌趕緊申請註冊商標,變更一些申請方式,比如圖案、組合等,與現有商標不相同。
“同病相憐”的滴滴打車
在移動網際網路領域,商標搶注現象時有發生。無獨有偶,在今年的上半年,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商標侵權,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商標,並賠償8000萬元。“妙影電子”認為自己申請成功的“嘀嘀”和“小桔科技”申請中的“嘀嘀打車”,品牌核心都是“嘀嘀”,而且雙方申請商標類別都是第9類“電腦程式(可下載軟體)”。
當然,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將“嘀嘀打車”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
不過,“嘀嘀打車”改名“滴滴打車”,仍沒逃出商標侵權的“罪”。廣州市睿馳電腦科技有限公司又將“滴滴”打車運營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睿馳公司認為,小桔科技擅自使用“滴滴”商標、且其服務項目與自己商標核定的服務相近,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商標權。
發生在移動網際網路公司身上的一系列商標糾紛事件,也為後來的創業者敲響警鐘。羅蘭認為,為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企業應該注重專業團隊的構建,並定期對相關智慧財産權進行核查、管理。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