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開始,前兩批已經獲得牌照的虛擬運營商將陸續進入正式放號階段。儘管還沒有正式放號,但虛擬運營已開始為之罩上各種噱頭以博取眼球。
如蝸牛公司旗下蝸牛移動作為遊戲行業唯一一家拿到虛擬運營商牌照的企業,日前也發佈了虛擬運營品牌,將推出旗下虛擬運營商170號段産品。
對此,蝸牛移動總裁陳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稱,目前並沒有明確的盈利目標和模式,“主要的盈利還是通過遊戲的增值服務。”
流量不清零吸引用戶/
據了解,蝸牛移動將發行的170號段産品與基礎運營商現行的手機卡業務差異較大,不僅取消了月租費和套餐,而且使用該産品的用戶在半年內全國範圍打電話免費,還獲贈送半年內3GB流量,而且兩年內流量不清零。
此外,陳艷還透露,其170免卡用戶撥打國內三大基礎運營商的手機號碼均可免費。
事實上,近段時間,流量不清零已經成為通信業熱議的話題,也成為虛擬運營商的標配産品,也是其提供差異化服務的出口。
此外,蝸牛移動對語音和短信等基礎電信業務全部免費,也是國內電信行業正轉向“流量為主導”的體現。只不過,這種免費流量大多是為其遊戲用戶服務。
陳艷坦言,目前其並沒有明確的盈利目標,“流量免費還是為了吸引用戶,然後通過遊戲增值服務來獲取利潤。”
無獨有偶,蘇寧虛擬運營商的放號工作也在近期提上了日程。蘇寧互聯相關負責人表示,“對蘇寧而言,虛擬運營商最大的價值在於打開一個出口,蘇寧旗下的PPTV、易購、紅孩子、滿座網等App也有新的推廣渠道。”
由此來看,虛擬運營商主打的免費流量更多是為自身業務推廣服務。
道景諮詢資深電信分析師馬繼華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網際網路公司進軍虛擬運營商行業更多還是補充自己的主營業務,“轉售業務其實是一個大的流量批發商,因為它從基礎運營商那裏拿到的流量很便宜,因此可以借此做一些行銷來吸引用戶眼球。”
在馬繼華看來,虛擬運營商目前並未想好明確的運營模式,因此宣傳手法上的行銷成分大於實際意義,更多停留在口號上。如何將虛擬運營商的身份與原有的遊戲優勢實現有效對接,才是當務之急。
由此來看,近期,各大已獲得牌照的虛擬運營商的熱烈造勢,或將使整個行業出現“虛火”上升的現象。
或難衝擊主流市場/
此外,據了解,在前兩批19家獲得牌照的虛擬運營商中,已有近半數企業發佈了自己的新品牌,更多的企業在公佈資費的同時,還選擇為自己的細分領域提供服務。
如樂語通訊除通過旗下店面及線上平臺銷售170號卡外,還出售各類智慧健康設備,用SIM卡把分散在各移動終端的數據匯總到統一的雲平臺,實現跨平臺數據共用,提供更全面、更準確的整體健康資訊供用戶和醫生參考。此外,蘇寧、國美、京東等虛擬運營商也紛紛發佈品牌。
對此,馬繼華認為,現在是拿到牌照企業集中發佈的第一階段。虛擬運營商後續推出怎樣的産品更值得關注。
4月13日,虛擬運營商話機世界搶先一步啟動了170手機號碼預約,並推出了9檔套餐,但從這些套餐的具體配置來看,比基礎運營商並無明顯的優勢。之前業界熱炒的“降價套餐”並未明確出現。以其59.9元套餐為例,包含了260MB流量和100分鐘語音通話;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中國電信在杭州市的49元套餐包含200MB流量和100分鐘通話時間。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指出,基礎運營商與虛擬運營商的利益在機制設置上依然存在博弈的可能。“畢竟基礎運營商是虛擬運營商的上游,他們扮演著運動員兼裁判員的雙重身份。他們或不會允許虛擬運營商在轉售流量時採取打價格戰的手段。”
資深通信人士楊濤在其微博中指出,目前基礎運營商轉給虛擬運營商的價格以短信業務為例,批發價為7分錢/條,流量價格為120元/GB,高於基礎運營商給予普通代理商的價格,虛擬運營商的利潤空間極其有限。
資深電信行業人士曾韜也對記者指出,虛擬運營商作為後來者,要做的是改變遊戲規則,而不是與基礎運營商玩價格戰。
同時,曾韜還認為,虛擬運營商不大可能會在價格上與三大基礎運營商形成太大衝擊。“目前來看,虛擬運營商的用戶還很少,即使價格再低也不會對主流市場形成衝擊,這也決定了虛擬運營商在價格戰中不會扮演太重要的角色。”
發展方向面臨挑戰/
對虛擬運營商今後的發展,外界和用戶將更多的關注集中在其目前並不成熟的産品形態,以及噱頭大於實質的對外宣傳上。被廣泛關注的“流量不清零、無套餐、零月租”,實際上都有一定的限制條件。
陳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並未透露其套餐的單價,以及免費期過了後如何收費等問題。
一些網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他們並不會為了某款遊戲或電商APP免費的流量使用而去購買170的號碼。“使用習慣很難改變,13開頭是公認的手機號碼,換了太冷門的號碼還會被當做詐騙號碼。當然,如果價格實在便宜也可以考慮。”
因此,想要改變用戶使用習慣,從基礎運營商手裏分得一杯羹對虛擬運營商來説並不是易事。
馬繼華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這些企業都還處於摸索階段,未來可能會向兩個方向進行發展。一是將移動轉售業務單獨劃出來做,在做強做大後向基礎運營商進行挑戰;二是作為主營業務的補充。“目前來看,兩條路其實都不太好走,因為規則是由基礎運營商制定,後來者想要改變規則的可能性很小。”
不過,馬繼華指出,對於虛擬運營商的創新,外界既不要將其“捧到天上”,也沒必要“棒殺”,需靜觀後續發展。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