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通合併網通明年生效 發展方向尚在研究
2008-11-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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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通(600050)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的通知,告知其股東會已經原則同意聯通集團吸收合併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聯通集團和網通集團的全部債權、債務由聯通集團承繼。以取得必要的中國監管部門批准為前提,預期前述集團公司合併將於2009年1月初生效。中國聯通認為,前述集團公司合併預期將會提高合併後集團公司的管理效率及推進公司業務的整合。
資料顯示,網通集團通過其全資子公司中國網通集團(BVI)有限公司(“網通BVI公司”)持有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聯通紅籌公司”)29.49%的股份,因此于集團公司合併完成後,聯通集團亦將通過網通BVI公司持有聯通紅籌公司29.49%的股份。
根據中國聯通控股的中國聯通(BVI)有限公司(“聯通BVI公司”)與網通BVI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訂立的一致行動方協議,集團公司合併不會導致聯通紅籌公司控制權的變更,亦不會影響中國聯通對於聯通紅籌公司的控股地位。
此外,聯通紅籌公司正與網通集團、聯通集團對他們擁有和經營的固網業務與資産未來發展方向進行初步研究。
[責任編輯:
胡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