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使用LINE、WhatsApp等通訊軟體用戶逾千萬,企業主管可不分晝夜藉此交辦工作,勞團近日接獲民眾投訴,指其在媒體公關業任職、年約40歲的女性親屬,長期在下班後收到長官透過WhatsApp交辦工作而忙到深夜,最後中風過世,經認定,成為臺灣首例舉證僱主透過通訊軟體指令而加班的過勞死案例。臺當局“勞動部”指,主管下班後又用通訊軟體交辦工作需算加班。
收到家屬投訴的臺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説,該名約40歲在媒體公關業工作的女性,負責媒體宣傳業務,除時常需接聽記者電話,還被主管要求需時時監看媒體報道;該女去年五、六月間有天下班時在公司樓下昏倒,送醫後證實是中風,在醫院昏迷1個多月後不幸去世。
事發後該公司不承認是過勞死,家屬無奈找勞團幫忙,才發現該女電腦裏有許多工作文件存盤時間都在半夜,手機WhatsApp工作群組也常看到長官在晚上10時後交辦工作。加上跟該女一起工作的同事證明她確實常常加班,且僱主提不出缺勤記錄,最後認定死因確實和工作相關,去年底判定為過勞死(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死亡)。
“勞動部”近日也接獲民眾詢問,主管下班後仍用LINE交辦工作,是否算加班?“勞動部”認為,勞工於約定工作時間外,沒有提供勞務的義務,若僱主透過通訊軟體在下班後交辦、指揮勞工工作,也須付加班費,且時數需受限制。違規僱主可罰2萬元(新台幣,下同)到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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