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英國《經濟學人》日前引述調查報告指出,分析全球貪污狀況,報告顯示,臺灣地區每100人中,有36人在過去一年曾以賄賂取得公共服務,貪污指數高達36%,在世界各國家、地區中排名第18。遠超過全球平均貪污指數27%,在東亞地區更僅次於柬埔寨(57%),和印度尼西亞並列第2。
據報道,日前針對全球95個國家、地區進行調查,發現過去一年間,約有四分之一的人曾對衛生、關稅、警察、土地機關行賄,其中又以非洲和中東地區最嚴重,獅子山(84%)、賴比瑞亞(75%)和葉門(74%)分別位居全球貪污指數前3名。
有趣的是,一般通常認為貪污是缺乏法治和貧窮的衍生物,但相對富裕的臺灣,在本次調查中貪污指數居然高達36%,比菲律賓還高!細分來看,臺灣人行賄比例最高的單位為司法機關,其次則為醫療服務、公營事業單位。
本次調查也詢問了各國家、地區人民行賄理由,在非洲,行賄是獲得特定服務的唯一方法。在南亞,行賄可提升公務員辦事效率。在東歐、日本、韓國,則認為行賄是一種禮貌、答謝手段。
對此,臺當局“廉政署長”朱坤茂表示,去年經調查,公務員貪污比例只有3%,而該統計報告認為臺灣貪污指數高達36%,恐與事實不符。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