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律師錄取率高,有7900多名執業律師投入市場,收入和素質雙降。律師公會全臺聯合會建議臺灣“教育部”不要濫設法律系,並籲請“考試院”設最低錄取分數門坎,維持律師品質。
據報道,臺灣《聯合報》23日報道“一案難求,流浪律師逐年增加。”律師公會全聯會昨天開記者會證實此趨勢。全聯會理事長林國明説,今年8959人應考,錄取892人,考五科總分1000分,最低錄取分數469分,之前甚至有人單科僅拿46分也考上,建議當局應設定總分或單科分數最低錄取分數。
林國明説:“律師素質參差不齊,民眾是最大受害者!”
律師研習所執行長蔡碧松表示,全臺法律系所逾113係所,每年畢業法律系學生3000多人,學校為了學生出路,建議臺“考試院”增加律師錄取人數,但“很多學校甚至評鑒都不合格還招生!”建議“教育部”淘汰辦學不佳的係所。
一名檢察官説,市場機制會篩選品質;好律師不一定要考高分,而是如何在專業中保持操守,用心替民眾辯護。
有法官認為,和以往相比,律師專業倫理下降,開庭動不動遲到或沒請假“翹庭”,甚或和被告串供,讓人唏噓。
律師全聯會統計,迄12月26日,全臺1萬3772人有律師執照,登錄執業人數是7918人,案源難尋。
[責任編輯: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