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食鹽加碘政策,歷經全球公共衛生及經貿趨勢不斷調整。
臺灣1967年全面實施食鹽加碘政策,直到2004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開放不含碘的鹽進口迄今。
碘存在於土壤及海洋中的微量元素,臺灣為海島,很多人以為不會有碘缺乏問題。日據時代,臺灣帝國大學河石教授于1944年發表流行病學報告指出,地方性甲狀腺腫排行當時臺灣十大常見疾病的第五名。
當時國際預防缺碘的策略,主要是在食鹽中加碘。
臺灣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陳拱北在1958年,于新竹試辦食鹽加碘計劃,當年學童甲狀腺腫是51.3%,三年後,即降至4.1%。
由於食鹽加碘試辦計劃成效不錯,當局1967年全面實施食鹽加碘政策,全臺學童甲狀腺腫盛行率也從21.6%,四年後降至4.3%,代表食鹽加碘對治療和預防甲狀腺變腫有很好效果。
不過,食鹽加碘政策也帶來其他問題。臺大醫院基因醫學部及內科部主治醫師陳沛隆表示,碘吃太多會誘發有自體免疫疾病的人發病,如葛瑞夫茲氏病會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等。
臺灣食鹽加碘政策直到2004年臺鹽民營化,當局開放不含碘的玫瑰鹽及海鹽等進口鹽,臺鹽僅部分含碘鹽才會特別標示,多數商品為不含碘鹽。去年一份市售鹽品碘含量監測暨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指出,臺灣市售食鹽中多數不含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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