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5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衛生局今天(15日)表示,連續2年受理民眾醫美糾紛中,以抽脂、雷射和小針美容為爭議案件的前3名。
衛生局今天舉行記者會,公佈2011年受理醫療美容爭議案65件,去年驟增高達128件,其中以抽脂、雷射和小針美容最多。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劉越萍指出,醫美療程如雷射除斑、除毛、抽脂、植發等微整型技術等,都屬專業醫療行為,僅能由“醫師親自操刀”,美容業者都不能執行。提醒民眾經專業醫生評估、充分溝通後再行療程。
出席記者會的臺灣皮膚科醫學會理事長楊志勳表示,醫美仍是醫療行為,事先必須經醫生專業評估,但是民眾觀念卻把美容放在醫學前。
楊志勳提及案例中,一名22歲女性雷射除毛,不但除毛不成,皮膚還有如魚鱗一般;進一步檢查,原來患有多囊性卵巢囊腫才導致多毛,應先到婦産科治療。
楊志勳提醒,尤其是抽脂,若是沒有醫師評估,很有可能發生傷口發膿、全身發炎的危險。
另外,雖然醫美整形年齡層越來越下降,不過,他建議發育中的18歲以下青少年不要整形,“隆鼻、隆乳”等明顯改變外觀醫美最不適合。
醫護管理處警告,若“密醫”操刀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電視購物、網路廣告等不實醫美廣告,依“醫療法”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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