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海峽兩岸兩會簽訂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四點B項,開放大陸赴臺投資中藥等批發交易服務業;第四點C項明定零售服務業之藥局及藥房不在開放之列。
臺“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説,開放大陸赴臺投資中藥等批發交易服務業對臺灣有助益,對零售業中藥房而言,可增加進口中藥材來源選擇,對中藥進口商而言,則可為良性競爭。
[責任編輯: 王君飛]
圖揭中國人的“捉蟲致富”之道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