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公佈的2017年中央財政預算透露,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這意味著,自2005年至今,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迎來“13連漲”。
自2005年到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都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但去年養老金漲幅調整為6.5%,打破了“11年連漲10%”的趨勢。今年更是下調至5.5%。有人會問,養老金連續漲幅下調,是財政無力負擔了嗎?
如此疑慮大可不必。數據顯示,2017年中央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數為991.86億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101.28億元,增長11.4%。財政部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基本養老金轉移支付預算數為5666.17億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了691.47億元,增幅達到13.9%。支出不降反增,正是考慮到了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以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領取人數增加等因素。
5.5%的增幅到底低不低?退休人員待遇水準的調整是一件民生大事,需要兼顧保障基本生活、分享發展成果、基金可負擔等原則來綜合確定,既要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宜超過經濟、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均呈放緩趨勢。同時,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養老保險基金近年來雖然總收入額大於總支出額,但已出現收入增幅低於支付增幅的現象。綜合來看,5.5%左右的調整幅度,能夠確保養老金購買力不降低,仍處在合理區間。
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雖已實現“13連漲”,但是否上調和上調幅度大小尚未形成明確機制。養老金如果不切實際地持續保持高幅度增長,不僅不科學且不可持續。因此,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建立一套與物價上漲、經濟發展等因素“同頻共振”的科學指標體系迫在眉睫。(韓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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