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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發佈“準入負面清單”凈化網貸市場

2016年11月03日 09:25: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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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網際網路領域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市場準入事項正式得到明確。日前,國家發改委通過官網公佈了《網際網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第一批,試行版)》(以下簡稱《清單》),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近年來,網際網路市場憑藉門檻低、效率高、方式靈活等優勢,實現了快速發展。但同時,作為新興産物的網際網路市場也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由於缺乏相關政策法律制度的約束和規範,自2015年以來網際網路市場的風險加速暴露,給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了較大影響。2015年國務院發佈的《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制定實施各行業網際網路準入負面清單”。

  對於一直比較火爆的網際網路金融,在《清單》中對於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共規定了13項禁止內容,包括不得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不得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不得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等。而今年4月,央行牽頭多個部委出臺《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有關第三方支付、P2P、網際網路保險,以及以投資理財從事金融活動等行為進行了規制。而此次在《清單》中再次明確,對於規範網際網路金融市場起到了進一步的積極作用。

  中國民生銀行研究院研究員吳琦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本次推出的負面清單中,最受關注的無疑是金融業分類中對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的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表明我國將從加強嚴控風險和加強監管的角度來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的規範有序發展。由於網際網路金融兼具網際網路和金融的雙重特性,決定其風險性和監管複雜性遠超網際網路和傳統金融,因此下階段我國將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基礎上,持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的法律法規,健全全國徵信系統,建立良性的網際網路金融環境。

  除此之外,《清單》還對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規定了4大類禁止準入領域和15大類限制準入領域。包括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禁止進行網路交易,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等。

  吳琦表示,本次網際網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推出,一方面體現了法治化管理的理念,有利於規範和整頓網際網路市場秩序,為網際網路新業態、新模式的培育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另一方面體現了市場化營商的理念,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激發企業主體的發展動力。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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