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四部門近期聯合發佈了《關於調整農村客運、計程車、遠洋漁業、林業等行業油補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以2014年農村客運、計程車、遠洋漁業、林業等行業油價補貼資金為基數,通過盤活資金存量、轉變支援方式、保障支援重點,實現相關支出與用油量及油價脫鉤。
一是將農村客運、計程車行業油價補貼轉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在總量不減的前提下,對補貼結構作優化。具體包括對現行農村客運、計程車油價補貼中的費改稅補助作為基數保留。對現行農村客運、計程車油價補貼中的漲價補助,以2014年為基數,逐年調整。調整後的農村客運、計程車油價補助資金繼續撥付地方,由地方統籌用於支援公共交通發展,新能源計程車、農村客運補助,水路客運作業結構調整等。
二是將遠洋漁業油價補貼併入現有中央財政船舶報廢拆解和船型標準化補貼,對國際漁業資源開發利用和漁船更新改造等能力建設給予支援。
三是將林業油價補貼併入現有中央財政林業補助資金,並按有關規定統籌使用。
為支援配合2006年石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2009年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2006-2014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城市公交、農村客運、計程車、漁業和林業等五大行業油價補貼資金5040億元。油價補貼政策實施10年來,補貼規模剛性增長,補貼機制趨於僵化,補貼效應逐步減弱,亟需作出調整。
作者:孫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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