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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方案將提交人大 學費等費用有望抵扣

2016年03月09日 07:18:00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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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房貸利息, 還有什麼能抵稅

  個稅改革方案今年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學費、養老費用等有望加入專項抵扣

  陳益刊 章軻

  3月7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成為兩會焦點,同時引發了社會對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改革的再度關注。

  當天在北京舉行的“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記者會上,樓繼偉接受了一個個“火藥味十足”的尖銳問題,當然包括連續三年都被提到的“個稅起徵點為何不提高”,以及“個稅改革方案進展如何”。

  與前兩年的回答一樣的是,樓繼偉重申了簡單地提高個稅起徵點不是改革方向。不一樣的是,他這次明確表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今年將把個稅方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早在1995年,中國就提出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20年過去了,這一目標有望在今年迎來重大突破。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多方採訪獲知,以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為目標的個稅改革,將對現行11項分類所得中的勞動所得進行適當歸併為綜合所得,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包括子女教育、職業教育、首套住宅按揭貸款利息等逐漸被納入專項扣除項目。適時引入家庭支出申報制度,優化稅率結構。

  與此同時,為配合個稅改革推進,個稅納稅人識別號、個人收入和財産資訊系統也將加快建立。

  提高起徵點不公平

  中國現行個稅制度是分類所得稅制,具體被分為11類,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普通民眾最熟悉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個稅,這類稅收收入佔所有個稅收入約七成。工資薪金個稅起徵點(即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減除標準)自2006年由800元提至1600元之後,2008年再被提至2000元,2011年則提至3500元。

  此後,個稅起徵點提高呼聲不斷。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有政協委員建議將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但在樓繼偉眼裏,簡單地提高個稅起徵點並不公平,也並非個稅改革的方向。

  在上述“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記者會上,面對個稅起徵點為何連續幾年沒有變化的提問,樓繼偉表示,簡單提高個稅起徵點並不公平。

  他舉例説,一個人的工資5000塊錢可以過不錯的日子,如果還要養孩子,甚至還要有一個需要贍養的老人,就非常拮據,所以統一減除標準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項下持續提高減除標準就不是一個方向。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諮詢合夥人張健菁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中國各個城市發展情況不同,各人收入狀況不同,簡單地提高工資薪金個稅起徵點只是“一刀切”,很難做到公平。

  合併部分稅目

  那當前個稅改革的方向如何體現公平?

  由於分類所得稅制難以做到調節收入分配和實現稅收公平,國際上採用分類稅制的國家非常少,目前僅有中國和非洲、西亞一些發展中國家採用。大多數國家都採用綜合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

  所謂的綜合稅制,是指對於納稅人的各類所得,不論其來源均視為一個所得整體,匯總計算後適用統一的寬免和扣除規定,按照適用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課稅模式,這種稅制更能體現公平。

  樓繼偉曾指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主要方向:合併部分稅目作為綜合所得,適時增加專項扣除項目,合理確定綜合所得適用稅率。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張學誕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根據我國國情,第一步將實現小綜合,即對現行11項分類所得進行適當歸併,可將經常性勞動所得確定為綜合所得,將資本性所得仍作為分類所得,並適當考慮綜合所得與分類所得的稅負平衡問題。

  所謂經常性勞動所得,主要包括個稅中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分類稅目。資本性所得則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等稅目。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財稅專家對本報記者表示,合併部分稅目關鍵在於這些稅目在技術層面能不能實現合併,合併之後能否有效監管。

  張健菁告訴記者,目前呼聲最高的是將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稅目合併在一起。以前分類所得稅制下,收入相隔一元可能面臨兩個高低不同的稅率,很不公平。而採用綜合稅制後,如果把所有收入放在一起,並通過綜合的減除標準和專項抵扣後,稅負和收入就比較公平。

  “基本扣除+專項扣除”

  張學誕告訴本報記者,借鑒國際經驗,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是個稅改革的方向。可在現有工薪所得基本扣除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專項扣除。

  他表示,我國目前工薪所得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約佔2014年全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70%左右,該比例大大高於國際上實行綜合稅制國家的水準,在改革中不宜再簡單地提高基本扣除標準,而應與專項扣除項目統籌考慮,為專項扣除項目預留空間。專項扣除項目和標準應兼顧個人及其家庭的個性化支出因素,更好地體現稅收公平原則。

  樓繼偉在上述記者會上也提出了未來個稅專項抵扣方向。

  他表示,綜合所得個稅改革很複雜,因為最終要把個人所得收入,即11項分類所得綜合在一起,然後再做一個並非簡單的在工薪項下的扣除,而是説要做分類的一些專項扣除。

  “比如説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説基本生活的這一套住宅的按揭貸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説撫養一個孩子,處於什麼樣的階段,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高中,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當然我們現在是放開‘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標準,真正的費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樣。稅法也不能説大城市就多點,小城市就少點,總是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還有贍養老人,這些都比較複雜,需要健全的個人收入和財産的資訊系統,需要相應地修改相關法律。”樓繼偉稱。

  針對社會關心的首套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抵稅,張學誕表示,這肯定是未來的改革方向,但短期內是否能出臺還很難説。而諸如醫療、教育專項扣除,張學誕認為國家會出臺一個統一的扣除標準,而非“實報實銷”。

[責任編輯: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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