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監會發出第四道住房消費“金牌”
非限購城市首套房貸首付款最低降至20%
2月2日,央行、銀監會共同發佈了《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各地可向下浮動5個百分點。這也就是説,居民首套房貸首付款比例理論上最低可執行20%的標準,但需看各地執行情況。據《證券日報》記者查證,這是央行、銀監會針對住房消費發出的第四道“金牌”。
第一道“金牌”出現在2014年9月30日。當日,央行、銀監會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
第二道“金牌”出現在2015年3月30日。當天,央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監會共同發佈《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援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準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第三道“金牌”在2015年9月30日面世。當天,央行、銀監會共同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強調,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
央行、銀監會在第四道“金牌”中強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0%。對於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按原規定執行。
“在此基礎上,央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按照‘分類指導,因地施策’的原則,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結合當地不同城市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通知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確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機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投放政策、風險防控等因素,並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準。
該通知強調,加強住房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央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強化對房地産貸款資産品質、區域集中度、機構穩健性的監測、分析和評估;督促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房地産形勢變化及地方政府調控要求,及時對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進行自律調整,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住房金融業務穩健運作和當地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則對《證券日報》表示,下調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支援合理住房消費的利好政策,對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正面影響,對於穩定房地産市場和去庫存有正面作用,對於房地産股票有重要支援,對於股市穩定也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李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