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升級後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産品,最顯著特點是保險責任擴大,保障水準提高
下一步,保監會將完善産品管理制度,制訂主要農作物保險示範性條款,完善農業保險風險區劃和費率浮動機制
記者姚進報道:事關廣大農戶保險權益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産品近日完成清理修訂並改造升級。據中國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副主任何浩披露,此項工作共涉及30余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類農作物和6類養殖品種共計738個農業保險産品,及22家保險公司,進一步滿足了新形勢下的農業風險管理需求。
保險責任顯著擴大成為其中最大的亮點。比如,種植業保險在原有自然災害的基礎上,增加了旱災、地震等重大災害,以及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和病蟲草鼠害。養殖業保險責任擴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部分地區還結合當地實際拓展了“雪災”“野獸侵襲”等責任。
“現行農業保險條款係2007年試點之初制定,保險責任、理賠條件等要素主要參照商業保險産品來擬定。隨著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農業生産力、生産方式和生産水準發生了較大變化,特別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快速涌現,原有條款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業風險管理的需求,影響了農業保險覆蓋面的進一步擴大和功能作用的進一步發揮。”何浩表示,保障水準較低、保險責任較窄、理賠條件嚴等問題成為廣大農戶呼聲最高、反映最強烈的問題。
2015年初,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産品條款擬訂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國開展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險産品的升級改造。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市的保險金額已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平均保障水準提高10%至15%。同時,升級後的産品取消了絕對免賠條款,提高了對農作物不同生長階段和絕産情形下的賠付標準。“此外,我們以農業大省為重點,指導各地根據近年來風險特點、風險分佈和經營情況,下調保險費率。部分地區種植業保險費率降幅接近50%。”何浩説,整體來看,今年1月至10月,農業保險保費收入336.33億元,已超過去年全年水準。
不過,保險責任擴大了,也意味著經營成本將提高,保險公司開展農險業務的積極性會不會受到影響?對此,何浩認為,保險公司還是比較願意參與的。“一方面,農險業務經過多年的發展,經營還是有一定利潤的;另一方面,由於國家的農險政策連年來比較穩定,農險已形成良好的經營模式,保險公司參與其中對自身的服務能力來説也是一種提升。”
何浩表示,下一步,保監會將以進一步落實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為重點,加強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穩步提高保障水準;完善産品管理制度,制訂主要農作物保險示範性條款,完善農業保險風險區劃和費率浮動機制,繼續發揮農業保險支農惠農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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