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財經6月24日消息(記者魏紅欣)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今後,銀行高管內部平調不再需要審批,改為報告制管理了。銀監會昨天發佈通知,出臺多項簡政放權的舉措,改進市場準入。
銀監會出臺多項簡政放權舉措
這次出臺的簡政放權舉措有很多,主要包括各種金融機構籌建和開業延期;機構降格和臨時停業;以及由於變更名稱、股權、註冊資本、業務範圍等前置審批事項而引起的修改章程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各種銀行和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的高管在機構內平調也需要審批,今後將實行事後報告制,填寫備案登記表,不用再提交原崗位的離任審計報告。
而在下放審批管理許可權方面,這次也把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開業核準、新設省內二級分行等下放給所在地的銀監局審批,包括像消費金融公司的高管、一些政策性銀行二級分行的高管任職資格,都下放給銀監分局來核準。
放權範圍還可再擴大一些
這些簡政放權的舉措,對銀行來説意味著什麼?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吳慶分析:“這是提高效率的必需。銀行有很多業務需要到監管部門報批,甚至要到上一級的監管機構報批。這給銀行增加了很多行政性的開支,也耽誤很多時間。”
但他同時指出,簡政放權的範圍還可以再擴大一些。
吳慶:銀監會在這方面還可以做得更多一點。我們現在監管的太多了。比如説降格,那麼升格可不可以放寬一些?銀行高管的平調可以放鬆一些,那麼銀行高管的升職可不可以放寬一些呢?還有銀行很多具體的業務,規模、數量可不可以放寬一點呢?
傳統監管模式要向審慎型監管過渡
吳慶認為,整個金融體系的監管,需要理念上的徹底改變。
吳慶:整個金融體系的監管需要有一種革命性的變化。我們要從現在傳統的監管模式過渡到審慎型的監管體系。很多銀行的具體業務銀監會都不應該再審批。另外監管機構最重要的是管好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只要銀行有足夠多的自由資本,那麼他可以做它想做的業務。只要讓銀行的股東完全承擔業務風險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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