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理財數據分析員 劉振盛
實習記者 王冉 上海、武漢報道
部分正欲海外投資移民的高凈值人士最近會比較苦惱,以往跨境轉帳的“神器”——優匯通,因陷入洗錢的輿論漩渦,為了配合自查,而被中國銀行基本暫停。
通過移民仲介,在將資金匯往境外
投資移民、購房置業時,通過優匯通業務可繞開目前的外匯管理規定:每人每年換匯的上限為5萬美元。因此最近暫停的消息傳出後,不少移民論壇上的叫苦聲一片。
事實上,21世紀經濟報道統計發現,與優匯通等正規銀行渠道仍受相當程度的監管不同,地下錢莊、信用卡工具、海外投資等8種“洗錢”模式,恐怕才是跨境資産轉移的主流手段。
繞開上限
近日中國銀行的優匯通業務,因為被央視指責淪為“洗黑錢”的工具,而登上各大媒體的頭條。這項業務屬於人民幣跨境轉帳試點,最鮮明的特點在於突破目前個人換匯額度每年不超過5萬美元的限制。
這類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麼樣的?在另一家國有大行的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業務推介材料中,21世紀經濟報道看到,這項業務僅限于經常項目的匯款業務,內地居民以個人名義進行人民幣匯款,不再需要轉換美元然後再進行匯款。
具體流程為,首先查詢付款人年度可匯出額度;其次錄入相關資訊完成後,根據提交的匯款申請書可以直接匯出。到境外銀行後,再可以約定匯率將該筆人民幣款項兌換為指定幣種、金額的外幣資金。
在這家國有大行,這項業務個人人民幣匯出業務遵循年度限額管理,境內實行每人每年30萬元的最高匯款限額。當跨境匯出資金突破該限額時,境內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提交額外的證明材料辦理,它們共包括15種情形,譬如境外就醫、遺産繼承支出、保險支出、旅遊和探親、捐贈、境外郵購等。
不過,在業務辦理完成後,銀行其實還需要逐筆報送人民幣跨境收入/支付業務資訊。同時在發現個人資金異常跨境流動等情況,需及時向上級部門和當地人行彙報。並且要按照反洗錢相關規定,報送可疑和大額交易資訊。
八大洗錢手段
21世紀經濟報道統計發現,事實上在2011年6月,央行[微博]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課題組就曾經披露一份向境外轉移資産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的統計研究。富人們的資金分別有現金走私、替代性匯款體系、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形式、投資形式、信用卡工具、離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以及通過在境外的特定關係人轉移資金等八大模式。
譬如,替代性匯款體系模式中的以非法買賣外匯、跨境匯兌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莊一度成為繞開額度上限管制,進行跨境資金轉移的主流模式。李曉(化名)是上海一名在美國讀書的留學生,每次他都選擇這類地下錢莊換匯,在境內將人民幣存入後,2個小時境外的機構就把外幣打進他的境外帳戶。
理由則是用戶體驗不錯:譬如換匯,電匯都不需要手續費;並且手續簡單,只需第一次做身份驗證,此後均可電話操作;匯率比銀行的要好。
在這種模式中,李曉的人民幣資金不必流出境外,外匯也不必流入境內,各自分別對應迴圈。但是對於其中的法律風險,他心裏也在打鼓,“萬一地下錢莊突然倒閉關門,或者將客戶的資金吞了,根本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追討”。
上海一位外資行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不過對於大規模的跨境資金轉移,無論是中國銀行的優匯通,還是民間的地下錢莊模式其實都並不適合,而是借助“技術含量更高”的工具。
譬如利用離岸金融中心向境外轉移資産的模式就經常被利用,集中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薩摩亞、百慕大等加勒比海和太平洋所屬的眾多全球著名的離岸中心。
操作模式分為兩步,首先是在這些離岸中心設立境外的“皮包公司”、信箱公司等不具名的公司;其次境內的公司高價向這些境外空殼公司購買原材料、設備等,然後以很低的價格向這些公司出售貨物。或者是國內出口企業將貨物賣給空殼公司,並不收錢,形成大量應收帳款。
再者將資産轉移至境外後,為防止國內的監管部門發覺,再另外註冊匿名的離岸公司,用少量的資金將原有的境內企業進行並購,從而將“偷盜”行徑徹底抹凈。
[責任編輯: 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