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半年多的修訂後,備受矚目的上海自貿區2014版負面清單終於在7月1日淩晨正式出爐。《經濟參考報》記者從1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發佈會上獲悉,與2013版相比,新版負面清單裏的特別管理措施數量縮減51條至139條。其中,因擴大開放而實質性取消14條,因內外資均有限制而取消14條,因分類調整而減少23條。與此同時,上海自貿區進一步擴大開放31條措施已獲國務院批准。
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戴海波介紹説,與2013年負面清單相比,2014年負面清單開放度進一步提高。就開放度而言,除取消14條特別管理措施外,放寬19條管理措施,與2013年相比,進一步開放的比例達到17.4%。
據介紹,取消的14條開放措施中,服務業領域7條,包括:取消對進出口商品認證公司的限制、取消對認證機構外方投資者的資質要求、取消投資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裝箱站和堆場業務的股比限制等;製造業等領域7條,包括:取消對投資400噸及以上輪式、履帶式其中機械製造的股比限制等。
放寬的19條管理措施中,涉及製造業領域9條,基礎設施領域1條,房地産領域1條,商貿服務領域4條,航運服務領域2條,專業服務領域1條,社會服務領域1條。例如:原“限制投資船舶代理(中方控股)”放寬為“除從事公共國際船舶代理業務的,外資比例不超過51%外,限制投資船舶代理(中方控股)”等。
新版負面清單的透明度也進一步增加。2013年負面清單中無具體限制條件的55條管理措施大幅縮減為25條,並明確了部分無具體限制條件管理措施的條件。例如,明確了外資直銷的條件;明確了投資基礎電信業務的條件,即外資比例不得超過49%等。
此外,新版負面清單與國際通行規則進一步銜接,根據國際通行規則,對2013年負面清單中14條對內外資均有限制或禁止要求的管理措施,不再列入負面清單。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製造業領域等。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內容被縮減只是因為不必在負面清單中單列,並不意味外資可以投資相關領域。
不過《經濟參考報》記者經過梳理也發現,也有一些關鍵性領域的開放在此次負面清單的修訂中並未體現,比如,在汽車業中,雖然取消了對投資汽車電子裝置製造與研發:汽車電子總線網路技術、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電子控制器須合資的限制,但依然保留了“投資汽車整車、專用汽車、農用運輸車生産須合資,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於50%”等規定。
“自貿區是國家改革開放的試驗田,我們的探索不能只是集中于自貿區的區域發展上,我們的實驗是對整個開放的探索,負面清單是一個整體的負面清單,而不是對於自貿區的負面清單。”正如戴海波所言,作為負面清單模式在國內的首個探索,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更多肩負著全國外資管理體制改革與進一步開放的“先行者”的重擔。
也正是基於此,有業內人士認為,新版負面清單仍有進一步開放的空間。在商務部研究院外資部主任馬宇看來,目前我國金融電信、交通運輸等管理性強的服務業在外資總量中佔比仍然很低,這並不是外資不願意投資,而是市場準入限制進不來,這些領域都存在進一步開放的空間。尤其是汽車等一般製造業領域,開放水準高於服務業,一些限制已無存在必要,比如對股權比例、高管等方面的限制都應該放開。
對此,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白明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負面清單進一步縮減的方向是對的,這次調整幅度也不算小,可能是各界對清單的預期有所不同。他還表示,有些領域現在開放可能確實弊大於利,容易出現問題,但是過一段時間等我們國內競爭力提升以後,情況可能就會有所改變。因此,負面清單的調整將會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
聯合國貿發會議經濟事務官員梁國勇認為,自貿區是全面改革方案的一個局部試點,不可能全面開放,而是漸進地開放,時間表則取決於宏觀決策。
值得關注的是,作為“一個鏡子的兩面”,負面清單的縮短,同時伴隨著自貿區的進一步擴大開放。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副主任顧軍在1日的發佈會上介紹説,自貿區進一步擴大開放的31條措施,于6月28日獲國務院批准。其中,服務業領域14條、製造業領域14條、採礦業領域2條,建築業領域1條。其中包括“取消外商投資醫療機構最低投資總額和經營年限的限制”“允許取得中國會計師資格的香港、澳門專業人士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等。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建立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和完善。下一步,將按照新形勢發展要求和自貿區建設需要,適時修訂負面清單,不斷完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戴海波説。
與此同時,據介紹,為了新版負面清單的適用,目前,上海自貿區暫時調整實施行政法規和相關文件的工作正在按程式加快推進。而作為負面清單下一步全面推開的法律基礎,《經濟參考報》記者此前從商務部獲悉,外資三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修訂也已經全面啟動。而此次外資三法修訂的最核心內容就是適應下一步將全面推開的“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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