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公司昨天宣佈對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今日頭條)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立刻停止侵權行為,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1100萬元,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已正式受理訴訟。對此,今日頭條發表聲明稱,與搜狐各部門有合作,其訴訟是詆毀。國家版權局相關領導出席了新聞發佈會。
搜狐網總編輯吳晨光表示:“今日頭條未經許可複製、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權的版權內容,嚴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權。我們呼籲全行業自覺尊重和保護版權,提倡公平、誠信競爭,堅決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
首都版權産業聯盟韓志宇處長現場介紹,今日頭條的移動端打開後不是搜索連結,而是直接向用戶提供內容服務,因此今日頭條這些行為是無可爭辯的侵權行為。
對於搜狐公司的起訴,今日頭條認為是詆毀。
今日頭條表示:此前與搜狐公司的諸多部門都保持著友好的合作往來,搜狐不僅主動要求導流量,還主動為今日頭條適配介面。對此,我們有大量的證據。在此之前,我們沒有收到來自搜狐公司合作部門任何書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更未收到其聲稱我方侵權的函件。此前搜狐兩次主動找今日頭條商談投資,溝通過程中曾提議將搜狐資訊業務併入今日頭條,但最終被今日頭條婉拒。
聲明指出:此次搜狐發難本質上是行業之爭,今日頭條的迅猛發展引發了某些競爭者的不滿,但我們希望能夠良性競爭,而不是惡性競爭。
聲明重申:今日頭條的團隊還很年輕,創新過程中如果有缺點,我們認真傾聽、虛心接受,也會積極改正。但我們不歡迎壟斷巨頭通過各種手段打壓創新型的競爭對手。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