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今天制定併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在上市公司中開展員工持股計劃試點,上市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合法方式使員工獲得本公司股票並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
《指導意見》明確,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資金可以來自員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籌集,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來自上市公司回購、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東自願贈與等合法方式。同時,《指導意見》還就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程式、管理模式、資訊披露及內幕交易防控等問題作出規定。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指出,在上市公司中推進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有利於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用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準,提高職工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據了解,目前,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較為普遍,員工取得公司股份的途徑多樣,公司對員工持股的管理也各不相同。出臺《指導意見》,將有利於規範上市公司員工的持股行為,促進員工持股計劃良性發展。
此外,上市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計劃,可以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市值管理工具,有利於上市公司更好地開展市值管理工作。員工持股計劃可以交由專業機構投資者進行日常管理,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加多樣的投資産品和服務,優化市場結構。
張曉軍表示,《指導意見》發佈實施後,證監會將依照規定積極推動開展試點工作。證券交易所將出臺員工持股計劃資訊披露等相關規定,引導、規範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負責員工持股計劃證券賬戶開立等有關工作,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將組織開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宣傳、輔導工作等。各上市公司要切實落實《指導意見》的要求,根據公司自身發展規劃、行業特點和經濟效益,制定切實可行的員工持股計劃並積極組織實施。記者何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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