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研究中心在滬成立,專家在揭牌儀式後舉行的研討會上指出,針對金融領域的消費侵權投訴呈上升之勢,要有積極應對之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好壞,也是衡量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之一,上海應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走在全國前面,為金融改革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鄭楊介紹,近年來上海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涉及金融領域的各類投訴數量佔比逐年上升。
據不完全統計,投訴前幾位的案件類型有:存戶的錢財被冒領,侵佔消費者資金安全權;開立存款戶必須同時辦折辦卡,侵害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發售理財産品不設風險提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擅自轉讓客戶資訊,侵害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對冒領存款拒不退款,侵害了消費者的求償權;錯問個人的信用記錄,侵害了消費者的聲譽權;存在一些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對核實合同的條款不做解釋,侵害了消費者的受教育權。
消費者不能承受之“重”
金融消費者的權益被侵害,不僅與金融業特性有關,也有監管不足的問題,還包括金融消費者自身的原因。
央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副局長、中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研究中心副主任孫天琦坦言,在金融交易中,消費者處於天然弱勢,不但缺乏專業知識,而且出現糾紛時想解決財力也有限。資訊不對稱是産生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隨著金融創新的發展,産品的專業性、複雜性加大,資訊不對稱性更大,一些金融機構卻沒有主動披露資訊。而我國金融消費者群體處於培育階段,自我保護意識不足,在購買金融産品時往往過度自信或者是從眾的心理,不了解風險的情況下做出非理性的選擇,而且我國金融消費者還沒有培養出自享收益、自擔風險的意識。
鄭楊指出,政府監管上,我國目前缺乏健全的相關法律框架和工作機制,我國現有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法沒有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服務品質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中也沒有建立起一個完善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體系。我國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剛起步,金融監管部門之間、金融監管部門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機制還不夠健全,尚未建立起快速有效的處理跨市場、跨行業糾紛案件的處理工作體系,一些領域還存在監管真空和監管重疊。
金融消費維權需多管齊下
正因為導致金融消費權益受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消費維權也需要多管齊下。央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局長焦瑾璞介紹,6月底,全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資訊管理系統將上線,下一步有望為金融消費者提供全方位的糾紛解決渠道。此外,央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還開展了金融知識普及工作,並健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監督檢查機制。針對一些熱點和難點進行檢查,去年重點檢查了個人金融資訊保護,今年將重點檢查銀行卡領域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
世界銀行北京代表處金融專員王穎透露,目前世行也在與中國央行合作,開發一套評估消費者水準的監測體系,關注中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上海銀監局副局長蔣明康指出,目前糾紛最多的領域之一是代銷業務、誤導銷售,比如“誤導導致存單變成保單”等,問題出在銷售端,而銷售與激勵有關。因此,銷售端不能激勵過度。要利用銀行各網點正確宣傳金融知識,不誤導消費者,同時要抓機制建設,從産品的設計開發到定價、銷售,整個鏈條都要體現消費者保護的理念。(記者 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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