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再提高,對全民來説是個好消息。就央企的性質來説,央企紅利有“準財政”的色彩,是納稅人的重要公共資金,將每年利潤的一部分上繳國家財政理所應當。但與這些年央企得到的政策優惠、利潤增長相比,央企紅利上繳的額度和增幅依舊存在提升空間。
在國家很多民生領域“很差錢”的背景下,央企作為共和國長子也確實到了反哺社會的時候。眼下更為重要的議題是,央企上繳的紅利還出現了回流現象。2012年央企上繳紅利不足千億元,僅有7.2%用於民生支出,且大部分收益因科技創新、節能減排、脫困補助、産業結構調整等原因重新回到央企內部。
可見,“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紅利收上來之後,怎麼花,拿去做了些什麼事都需要更好的監管體系。在進一步提高央企紅利的上繳比例的同時還需嚴格限制央企紅利回流,大幅減少對央企的各種政策性補貼,讓央企逐步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徐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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