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鐘之內,一家經過我們信用審核的借款企業所需的1000萬元融資金額被一搶而空,‘土豪’們如此熱情……”供職于某家P2C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尹女士,昨日在微信上曬出投資者熱情借錢給企業的圖片,而熱情的背後是高達15%的預期年化收益率。春節前後,P2C網際網路小微金融平臺著實“火”了一把,多個千萬元級別的投資項目都受到投資人熱捧,往往上線十幾分鐘就被一搶而空。
這些投資項目最吸引人眼球的,無疑是超過14%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但在這幾乎超過銀行理財産品近三倍的超高收益率背後,P2C網際網路融資平臺這個新生事物如何保障其安全性?是否符合金融監管要求?這些都成為投資者關注的焦點。
預期收益率是銀行理財3倍
據我國首個P2C網際網路小微金融平臺“愛投資”介紹,P2C(Peer to Company)借貸不同於個人對個人的傳統P2P(Peer to Peer)借貸,是個人對中小微企業的借貸,可謂傳統P2P借貸模式的安全性增強版。
P2C網際網路小微金融平臺最近火到什麼程度,通過一組案例可以體現。1月30日,“愛投資”在其網站上線一個投資項目:山東省一家農業龍頭企業産品原材料採購,融資金額1000萬元。上線短短18分鐘之後,這個千萬元級的融資項目宣告融資滿額。
這樣的速度,遠遠快過銀行理財産品的銷售。而融資速度如此之快的原因,從其超高的預期收益率可見端倪。以山東省農業龍頭企業産品原材料採購項目為例,預期年化收益達到14.50%。而電動車製造企業的配件採購項目,預期年化收益率同樣達到14.50%。而且投資門檻相對較低,均為1萬元起投。
要知道,春節後銀行理財産品的一般門檻為5萬元起投,預期年化收益率僅在5%左右;即便是近期被熱捧的餘額寶、理財通等網際網路理財産品,其最近7天的年化收益率也不到7%。
P2P風險頻發引擔憂
投資者對P2C風險的擔憂並非完全杞人憂天,因為最近國內與P2C頗有淵源的P2P公司的破産潮和跑路潮為大家敲響了警鐘。
所謂P2P借貸模式,指的是個人和個人之間通過網際網路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P2P網路借貸平臺為借貸雙方提供資訊流通交互、撮合、資信評估、投資諮詢、法律手續辦理等仲介服務,有些平臺還提供資金移轉和結算、債務催收等服務。但是,近年來關於P2P網路借貸的種種不良現象頻頻發生。
央行此前公開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P2P網路借貸平臺經營行為缺乏有效監管的漏洞,以開展P2P網路借貸業務為名實施非法集資行為,造成大量投資者的財産損失。
比如個別P2P網路借貸平臺經營者,發佈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後用於自己生産經營,有的經營者甚至卷款潛逃,此類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愛投資”首席風險官劉博昨日對記者説,與P2P“個人借給個人”模式不同的是,P2C借貸,在借款來源一端被嚴格限制為有著良好實體經營、能提供固定資産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因此,P2C模式較傳統P2P借款人為個人、標的為信用借款的借貸模式而言,安全保障更實際且有力度。
風控員實地查物流憑證
“個人投資給企業”的P2C模式,就一定比P2P模式更加安全,更加有保障嗎?
劉博介紹,P2C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的重要一環是,P2C平臺要線上下對借款公司進行審核,了解其經營情況和還款能力等基本資訊。“以山東省一家農業龍頭企業産品原材料採購項目為例,這個項目是今年1月29日上線的,但早在去年12月,我們風險控制團隊的兩位工作人員就到了山東,到這家馬鈴薯加工企業進行實地入戶調查。”劉博表示,這些風險控制調查內容非常細緻,具體到企業的經營狀況、回款週期、銷售情況、目前採購合同訂貨量以及企業生産能力等,綜合一系列財務指標。
“具體到什麼程度?當調查企業的生産能力和銷售收入時,我們會抽查其物流憑證,因為馬鈴薯生産畢竟要一車一車往外運,物流憑證可以很好體現其銷售收入的真實性。”劉博説,“實際上在我們的風險調查人員到達山東之前,這個項目的第三方擔保公司中鴻基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已經派出了兩批調查員,前往山東進行實地調查。”
企業破産或借款出現壞賬怎麼辦?愛投資引入了擔保機構,擔保機構承擔連帶責任擔保,這是在風險發生時切實有力的還款保證:依照合同規定,擔保機構會在規定時間對投資客戶的本息全額代償。
擔保公司的介入,讓投資項目有了“反擔保物”的概念。具體來説,就是融資企業需要提供給擔保公司一系列資産,對其融資行為進行擔保。“比如貸款企業法人名下的房産等,需要抵押到擔保公司名下。”劉博對記者説。
高達14.50%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又是如何做到的?還是以山東省這家馬鈴薯企業産品原材料採購項目為例,劉博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這家馬鈴薯生産企業融資的還款週期為一年,而企業資金週轉的週期為2至3個月,每次週轉的毛利率能達到20%至30%左右。在融資的資金注入後,一年時間內可以“轉四圈”,毛利率能達到80%至90%的水準。“這樣算來,實現14.50%的收益率並非難事。”
投資者存在虧本可能
《基金法》規定,公開披露基金資訊不得有違規承諾收益等行為。其他理財産品也不允許保證收益率。
“我們所有的投資産品,都沒有保收益的承諾。”劉博明確表示,作為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其運作模式註定了只是通過提前的風險調查以及擔保公司對企業進行的盡職考察,來保障投資人收益。但這些投資的確存在風險,一旦企業發生違約行為,而對於投資者來説,除從擔保公司獲得本息外,可能沒有其他額外收益。還存在另外一種更糟的情況,那就是擔保公司破産,投資者發生虧本。雖然愛投資稱自己選擇的是大型擔保公司,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擔保公司破産的可能性。
但是,在實際運作中,P2C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顯然還是更看重預期收益率帶來的眼球效應。在任何一個股票交易大廳,“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的大幅標語均會出現在顯眼位置。而以愛投資網站為例,在其每一個投資項目的頁面,都用紅色加粗字體標出預期年化收益率,同時介紹企業運作情況、擔保公司資質等資訊,對於投資風險的提示卻不多見。
“確實應該增加更多的風險提示內容。”劉博對記者説,在投資人進行投資的時候,網站會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承受力調查,如果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很弱,將不會讓其進行投資。
P2C網際網路小微金融平臺,在馬年迎來了自己的“開門紅”。但這個新興的網際網路金融産品,是否可以保障更多産品的到期兌付、迎來更加穩健的發展,還有待時間來給出答案。
專家説法
網際網路金融不可做“信用仲介”
“P2C平臺作為網際網路金融的一種新生事物,還是要嚴格按照真正的資訊仲介平臺模式來做,效果更好。”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對記者説,P2C平臺是將錢貸給小微企業,同樣存在風險,一旦企業資金使用不當,還款能力跟不上,會發生問題。
所謂信用仲介指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由銀行保管買賣雙方交易的資金,銀行按協議約定和買賣雙方的授權,向買賣雙方轉移資金,銀行以中立的信用仲介地位促成交易的安全完成。
“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不能做成信用仲介,不能説拿著客戶的資金自己放貸款,這樣容易構成比較大的風險。”郭田勇表示,資訊平臺借助網際網路工具,將使得風險是借貸雙方自己承擔,風險容易分散掉,不會出太大問題。而擔保機構是可以引入的,但是一定要強調借款的企業要獨自來承擔風險,而且擔保機構要公開透明,提高透明度。 本報記者 楊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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