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資委,日前下發《關於做好2013年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職工薪酬調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10月31日前開展2013年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職工薪酬調查工作,首次將央企職工“工資外收入情況”納入調查範圍。
據悉,本次調查的對象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及各中央企業。包括集團總部及所屬二級企業、三級企業(含子企業)。各集團總部及所屬二級企業、三級企業填報數據為單戶企業個別報表的數據,不得是合併報表的數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子企業,在10月31日前登錄國務院國資委網站企業分配局子站,點擊“上傳調查問卷”上傳數據。各中央企業負責子企業的數據採集,可通過國資委視頻專線點擊“上傳調查問卷”統一上傳數據。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競爭力部部長許保利表示,“工資外收入情況”包括職工福利性收入、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各類商業保險及其他方面內容。
許保利:也就是説這部分收入沒有進入到工資裏面,但是會形成收入。從國資委來説,就是説你可以掌握的收入,同時能從表上能夠看到,但是其他方面的可能不知道,情況摸清楚了,那麼就判斷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下一步可能做一個規範或是改革、調整。(記者郭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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