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下發《關於促進資訊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2015年的資訊消費規模超過3.2萬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帶動相關行業新增産出超過1.2萬億元;鼓勵創新型、成長型網際網路企業在創業板等上市,穩步擴大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
《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了促進資訊消費的主要任務。
一是加快資訊基礎設施演進升級。發佈實施“寬頻中國”戰略,到2015年,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寬頻、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資訊基礎設施初步建成,城市家庭寬頻接入能力基本達到每秒20兆比特(Mbps),部分城市達到100Mbps,農村家庭寬頻接入能力達到4Mbps,行政村通寬頻比例達到95%。智慧城市建設取得長足進展。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推動於2013年內發放第四代行動通訊(4G)牌照;全面推進三網融合,年內向全國推廣。
二是增強資訊産品供給能力。實施智慧終端産業化工程,支援研發智慧手機、智慧電視等終端産品;推進新一代顯示技術突破,引導社會資金投資整合電路産業,提升軟體業支撐服務水準。
三是培育資訊消費需求。推動雲計算服務商業化運營,加快物聯網和北斗衛星導航産業化,開展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豐富資訊産品和資訊消費內容,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四是提升公共服務資訊化水準。促進公共資訊資源共用和開發利用;實施“資訊惠民”工程,推進教育、醫療優質資源共用,普及應用居民健康卡,推進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在有條件的城市開展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建設。
五是加強資訊消費環境建設。推進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網路信任服務,規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依法加強資訊産品和服務的檢測和認證;加強個人資訊保護,推動出臺個人資訊保護法律制度,規範資訊消費市場秩序。
根據《意見》內容,在促進資訊消費方面有多方面的政策支援。
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意見》要求,嚴格控制新增行政審批項目。在已取消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年底前再取消或下放電信資費、電腦資訊系統整合企業資質認定、資訊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證和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等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管理事項。
在加大財稅政策支援力度方面,《意見》要求,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網際網路企業依法享受相應的所得稅優惠稅率。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合理擴大加計扣除範圍。積極推進郵電通信業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試點。進一步落實鼓勵軟體和整合電路産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加大現有支援小微企業稅收政策落實力度,切實減輕網際網路小微企業負擔。研究完善無線電頻率佔用費政策,支援經濟社會資訊化建設。
在切實完善企業融資環境方面,《意見》提出,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網際網路小微企業予以優先支援。鼓勵創新型、成長型網際網路企業在創業板等上市,穩步擴大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探索發展並購投資基金,規範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創新産品,完善資訊服務業創業投資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針對網際網路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開展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幫助網際網路小微企業增信融資。(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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