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宣佈,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屆時,金融機構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下的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原則上可不審核交易單證,按筆數計算,可覆蓋約88%的企業服務貿易交易。
此次改革以推進外匯管理便利化為宗旨,境內機構和個人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業務的便利度將顯著提高。一是取消服務貿易購付匯核準,所有服務貿易購付匯業務均可在金融機構直接辦理。二是等值5萬美元以下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無需審單。服務貿易小額收付匯業務可在金融機構直接辦理,金融機構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下的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原則上可不審核交易單證。三是對於仍需審核單證的業務,審單要求也進行了多項簡化。四是放寬境內機構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境外存放條件,允許企業集團服務貿易外匯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説,小額交易無需審單這項改革措施是根據我國服務貿易金額小、筆數多的實際特點制定的。5萬美元這個分界點的確定,則是建立在對近年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的詳細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的。根據2012年數據統計結果,取消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企業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單證審核,按筆數計算,可覆蓋約88%的企業服務貿易交易。 (記者田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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