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仲介“做低評”、炮製“陰陽合同”的話題由來已久,其對稅收徵繳、房價數據及交易者的負面影響顯而易見,有關部門也曾表態重視,並出臺《辦法》規範,但《經濟參考報》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與多家知名房産仲介公司的多名經紀人員交流時,感覺仲介做低房價的違規行為,竟無半點“偷偷摸摸”。
對此,有幾點讓記者頗為困惑,甚至驚愕。
其一,房價交易數據為何如此隨意。記者了解到的多筆房産交易,其在房管部門登記的房産成交總額,均以十萬元為計量單位,房産經紀人“隨口定”的登記房價往往只為便於計算。如此房價,究竟有多少真實性可言?相關部門,對此竟能習以為常?
其二,普通住宅指導價留有何用。據介紹,不少城市對其轄區內不同區域,乃至不同小區設定了普通住宅指導價,意在避免房産交易雙方惡意避稅,為房産交易徵稅劃清價格底線。但事實上,當這一“底線”業已演變成了把房價降到何種程度的“指導線”。
不容忽視的是,普通住宅價格指導線與住宅市價往往相差甚遠,與市場變化程度相比,前者調整步伐顯得相當滯後。
比如,天津市最近的一次普通住宅指導價格調整是在2012年2月份,調整後的南開區、西青區普通住宅指導價分別為13037元每平方米和8820元每平方米。但據記者觀察及搜房網數據顯示,當前天津南開區新建商品住宅實際成交價格已超過2萬元每平方米,西青區新建商品住宅實際成交價格也已超過1萬元每平方米,各區二手房市場交易價格也普遍大幅度高於指導價格標準。
其三,房産交易為何難以脫離仲介。相比國家統計局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指數每月百分之零點幾的變動幅度,房産仲介公司動輒1%、2%的經紀費用顯然不是一筆小數。而作為普通購房者與售房者,當前依靠網路找到合適的交易對象根本不是問題,但現實中,脫離仲介進行房産交易似乎總有很多關卡。
在記者看來,房産經紀行業亂象叢生,折射出了當前樓市調控政策難以落到實處的一些尷尬。
一方面,政府部門未能掌握最客觀真實、最及時有效的樓市資訊,調控政策難免“空對空”。記者以為,如果連當前商品住宅供給數量、成交價格、剛性需求與改善型需求等指標變化的真實情況都了解不到,只靠研究機構抽樣調查、專家憑印象推測,或者想當然地將房管部門登記數據作為依據,樓市調控措施勢必難有實效。
另一方面,普通住宅指導價淪為仲介“做低評”的“指導線”、“唯一價”,政策産品效果與預期大相徑庭,凸顯了相關部門工作能力之捉襟見肘,工作作風之消極懶散。
此外,利益格局撼動調控實效。記者調查了解到,一些房産仲介公司與相關職能部門關係緊密、利益相連,樓市轉冷實際上是動了他們的奶酪,因此,調控政策可能在部門走樣變形。
對此,記者以為,當前厘清樓市調控脈絡,既要在築牢基礎上下功夫,客觀了解樓市真相,還應下決心破除利益格局,規範房産仲介市場秩序,對行業違紀行為“零容忍”,斬斷稅務部門與房産仲介的利益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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