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7月21日電(記者 婁辰)山東省日前通過了《山東省政府採購管理辦法》,政府採購供應商在採購過程中出現惡意串通行為的,或將在1至3年內被列入政府採購“黑名單”。
據了解,《山東省政府採購管理辦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政府採購供應商在採購活動中出現惡意串通行為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採購人簽訂合同的,捏造事實進行虛假投訴的,拒絕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舉報事項的,由財政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法律、法規未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1至3年內禁止其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還明確了政府採購當事人(依法進行政府採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在採購中應負的法律責任。採購人在採購中涉及未編報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擅自進行採購,未經核準採購進口産品,違規收取或者不按規定退還保證金等行為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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